GDP与环境保护打架,谁让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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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 取消加倍处罚的罚款上限,规定按日计罚

条例草案共8章96条,其中法律责任条款有29条,篇幅占条例草案的1/3。

“取消罚款上限100万元的限制,同时规定按日计罚是一个不小的突破。”王灿发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对当事人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但是,法律对处罚期限没有限定,是一天内不得两次以上处罚,还是一周内,一个月内?在这种情况下,就很难督促违法企业尽快改正。比如,一个电厂二氧化硫超标,环保部门责令其改正,并给予罚款处罚,但一周后环保部门去检查,发现电厂还是超标排放。环保部门对其再次罚款处罚,电厂就向法院起诉环保局,理由是环保局违反了行政处罚法。

“按日计罚”的规定就解决了这个问题。也就是说,从被发现超标排污的那一天起算,到彻底纠正为止,按天处罚,时间越长,数额也越大,处罚额度则上不设限,下不托底,从而实现不让违法者从其违法行为中得到利益的目的,让受害者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在此基础上,条例草案还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严重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审议中,代表们提出了很多修改意见,他们希望条例能够突出首都特色,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希望北京的空气通过法律得到有效治理,让我们呼吸的空气越来越干净。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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