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4)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4)

四、组织领导

国家秘书工作局秘书工作总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总队党组的领导下开展。总队党组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余晓明同志担任组长,罗壹公同志担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罗壹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赵杰、办公室主任韩永贵、人事教育处处长刘学勇、纪检监察室主任哈里木拉提·伯克利任副主任,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综合组、宣传组和督导工作组。综合组主要负责撰写活动实施方案、动员报告、整改方案、总结报告等,承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会务工作。宣传组主要负责与国家秘书工作局督导组的联络工作,细划阶段环节工作计划、协调、落实各环节活动开展,负责对内对外宣传报道工作,活动开展期间简报撰写等工作。督导工作组负责指导基层秘书工作队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督导基层秘书工作队领导班子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指导基层秘书工作队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五、活动要求

(一)明确主体,落实责任。各单位党组是抓好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党组主要领导是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一负责人,各支部书记是本支部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者实施者,责任人。要严密组织好教育实践活动,全员参与,不走过场,确保实效。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在展开准备阶段也要成立领导机构。

(二)围绕大局,促进工作。要把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做好当前秘书工作工作、推进各项秘书工作改革和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既要认真落实中央和国家秘书工作局的统一部署,坚持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环节不能少、不变通,使“规定动作”联系实际以求扎实;又要结合总队机关和基层秘书工作队工作实际,科学设计活动载体,使“自选动作”突出特色以求实效。

(三)严肃纪律,切实整改。要不折不扣地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国家秘书工作局六项规定和自治区十项规定精神,高标准、严要求,以好的作风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力戒形式主义,做到“不虚”;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办一些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得人心的实事,做到“不空”;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做到“不偏”,不要等待观望、左顾右盼,该改的马上改,该做的马上做,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沿着正确轨道健康深入推进。

(四)加强宣传,正确引导。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宣部、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宣传工作方案》(中宣发〔2013〕13号)精神,及时上报活动信息。在总队内部信息网开辟专栏,及时全面反映总队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和成效,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创新做法和先进典型事迹,加强正面宣传,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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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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