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先行 一味贪大要不得
关于我国城镇化发展战略,“十二五”规划提出要“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然而现实情况是,超大、特大城市乃至大城市已成规模,承载力接近极限,一些地方出现了“大城市病”,而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则明显偏弱。尽管如此,一些地区在城镇化过程中仍在大干快上,“摊大饼”式扩张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李钺锋将这些问题总结为“两重两轻”倾向:一是“重大轻小”,城镇化的重点长期放在特大城市和大城市上,忽视了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发展;一是“重城轻乡”,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发展、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严重滞后,城乡差距不断拉大。
追根溯源,很多地区问题出在规划上。有些地区制定的规划没有从实际出发,不遵循城乡发展的规律;有些地区制定的规划得不到有效执行,只停留在“纸上划划,墙上挂挂”,或者“朝规夕改”,“领导一换,规划全变”。全国政协常委王光谦认为,必须警惕在偏狭政绩观驱动下不顾实际、不顾全局而盲动蛮干的行为。他建议,我国新型城镇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必须充分尊重国情,考虑环境承载能力,避免超越历史阶段的做法。
针对我国目前城乡发展规模与速度失衡的问题,王光谦认为,应当充分重视小城镇发展在整个城镇化格局中的基础和支撑作用,最好能在规划中以专章形式体现。他还指出,应当注意统筹协调东部与西部、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差距,因地制宜,兼顾区域中心城市、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三种类型,确立一个具备高度科学性、全局性、协调性的规划,包括预留调整空间,确保回旋余地。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应加强监督和阶段性评估,使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真正体现科学发展的要求。
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朱维群也提出,不同地区的城镇化规划不能一刀切,比如边疆地区,必须在城镇化布局和政策上作出特殊安排。他指出,“迁村并点”是城镇化的一个趋势,但对于边疆地区来说,领土安全又需要适度的分散,以利于守边。目前,有的边境地区已出现人口流出、村屯“空巢”现象。这需要国家对边疆地区加大农牧林产业和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在有条件的地方开辟边境口岸开展边境贸易,使那里的群众享受到城镇化建设的成果。
产业是金 有产业才有人气
“产业空心化”,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是当前一些二、三线城市城镇化面临的发展难题。没有产业支撑的城镇化,只是房子的城镇化,“空城”、“鬼城”的背后,是产业支撑的缺乏,聚集不了人气。
林毅夫常委对这一问题有深入的研究。他指出,各地只有发展自己的比较优势产业,才有可能在全国乃至全球具备竞争优势,由此,则可最有效、最快速积累起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永续收入源,使城市管理从土地财政中解放出来,依靠“企业和产业税收”,实现“城市自生”,保证有足够的财源提供优质、普适的公共服务,吸引和留住人才,使城镇化、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进入良性循环。
林毅夫还提出了推动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的“增长甄别和因势利导”方法,甄别当地潜在比较优势产业,改善经营环境,消除发展瓶颈,迅速将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发展成为具有竞争优势产业。并结合大城市群的建设,协调规划各个大城市及其辐射的中小城镇的产业布局,使各中小城市紧密围绕自己的比较优势来建立龙头产业,发展特色鲜明的城市产业。
褚平认为,产业的发展主要依托企业发展,为此需要创造良好的法律、政策等外部环境,淡化所有制标签,促进国企和民企融合。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大力推进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减少审批事项,再造、优化审批流程。
产业化,并不一定是工业化。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庄聪生委员提出,应当将新兴产业与新型城镇化有效对接。城镇化也是转变发展方式的过程。要将新能源、智能城市、循环经济解决方案,连锁的商业、医疗和养老、技术服务等新产业、新业态引入城镇规划和建设,高质量、高起点地推进城镇建设。鼓励工业、房地产和商业企业组团式参与城镇综合规划和建设,使城镇的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充分调动民营企业的创造性,探索更加丰富多彩的城镇化建设模式,避免千城一面、千镇一业。
“城镇有支柱产业的一定财力,始终是重要的。”厉以宁说:“农民工及其家属最关心的是能否在城镇中安居乐业,以及孩子能否受到与市民孩子同样的教育,正因为农民有这种想法,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可以分阶段进行,比如城镇在产业的支持下,先让进城农民工的就业稳定下来,并让他们有房可以租,同时让农民孩子有学校可以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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