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舍弃”也是为政之道

重庆:“舍弃”也是为政之道

据新华社报道,近日,湖南省纪委在三湘风纪网上公布了《关于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网友征求意见。有网友说,做寿、生子是人生大事,这都不准办酒,是利用公权干涉私权。对此,湖南省纪委调研法规室相关负责人答复:“你是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就应当遵守党纪政纪国法,你接受不了,可以退党,可以辞去公职。”

这个回答可谓义正辞严,一针见血!

做寿、生子等红白喜事,对普通民众来讲,怎么办、办到什么规模,是自己的自由。但是,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手里或多或少握有公权力,如果也像普通民众来操办红白喜事,就会为腐败埋下伏笔,为钱权交易“暗渡陈仓”敞开了大门。

近年来,一些地方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借办红白喜事,趁机敛财的行径,不断见诸媒体。哈尔滨市某县公安局政委为父亲庆贺80大寿办了80桌宴席,收了近百万礼金。河北一贫困县镇党委书记为女儿举办豪华婚礼,收礼金百万元。

这些事情的一再发生,不但引起了舆论的热议,也引起了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视。从一些倒下去的贪官案例中,我们也不难发现,假红白喜事的名义,打“风俗”的幌子,以“人情”为由头,行送礼之实,已经成为一种“暗流”。所以,与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任其蔓延,不如“大喝一声”,一“刀”拿下。

作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执掌一定的公权,就必须舍弃部分个人的“自由”。比如,不能以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不能以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迎来送往不能用高档烟酒等等。2010年2月颁布并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就用了三章18条,一一详列了多项不准,其中,第八条第三款就明确规定,禁止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而这类事情,对普通群众,不但没有限制,恰恰是国家允许的,一些还是鼓励的,比如经商、办企业,在境外投资等。

不准,不但是一个铁的规范,也是一个原则标杆。作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遵守,不能逾越。因为身份特殊,手握公权,就必须有所舍弃。没有私欲上的一定割舍,就不可能做到一心为公,执政为民。作为党员干部,既然担任着国家公职,手中掌握着权力,那就理当承受舍弃部分普通民众所享有世俗生活的代价。如果部分党员干部不愿意承受这种代价,那就理当如湖南省纪委调研法规室相关负责人所说的“退党、辞职”。

毋庸讳言,有权力的地方就有腐败滋生的可能。要防止权力腐败、变质,就要对权力进行有效监督和制约。对纪检监察机关来说,就是要“防患于未然”。因此,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禁办做寿、生子等酒席,就是一个断然举措,这不是公权干涉私权,而是表明作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手握公权的同时,必须有所“舍弃”,这不但是维护公平正义、遏制腐败的有效途径,也是一种为政之道。

(作者系本报评论员)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