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三重维度(2)

研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三重维度(2)

第三,对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层面价值原则的探索。党在领导社会主义实践中十分重视道德建设,提倡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的弘扬和教育,强调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重视敬业、奉献、诚实、守信、团结、友善的价值观念。党的十二大提出在进行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明确提出“道德建设” 的概念,指明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针对市场经济对道德建设的冲击,党中央一再强调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并明确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任务,“坚持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引导人们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党提出“以德治国”的基本方略,颁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弘扬和培育中华民族精神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指明了价值观建设的指导思想、共同理想以及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过程中,包含着对核心价值观的思考,爱国、敬业、奉献、团结、诚信等基本价值理念贯穿其中。党的十八大正式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人民道德层面上的准则,“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融合了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包含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原则。

 三、逻辑维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逻辑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三个倡导”之间以及每一层面的要素之间具有内在的逻辑关系,形成一个具有整体性特点的系统。

第一,“三个倡导”之间的逻辑关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了国家、社会、公民三个层面的价值取向。其中“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我们国家的价值目标,也是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表达了人民的普遍愿望和价值诉求,在核心价值观中居于目标指引的地位,在实践中具有凝聚人心、形成合力的作用。“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对社会主义社会和制度层面上的价值导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遵循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体现了追求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建立公平正义社会形态的基本价值取向,成为实现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价值目标的基本制度保障和社会规范导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全体社会成员践行的道德规范和道德原则,根本上提高社会成员的道德素质,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制度和理论的价值认同和对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和文化自信,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作贡献、促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和积极健康、理性科学的社会心态。“三个倡导”之间构成了相互依存、互相影响的逻辑整体,体现了价值目标的明确性、价值导向的正确性、道德规则的规范性。

第二,各个层面内部的逻辑关系。其一,价值目标各要素之间的内在关系。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构成了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全方位的价值追求。富强是实现社会民主、文明、和谐的物质前提;民主制度的建设、社会管理体制的民主化,将更好地提高人民投身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从而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推动国家的富强和人民的富裕;文化建设和文明发展对经济具有强大的反作用,先进的文化起到引领社会、促进社会进步的作用;和谐社会包含着“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实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是对富强民主文明的诠释。在国家层面核心价值观中,经济的富强是基础、政治的民主是保障、文明的进步是动力、社会的和谐是目标。其二,价值导向各要素之间的辩证关系。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作为社会主义形态和制度的价值导向共同促进社会主义价值目标的实现。其中,自由是社会主义追求的终极目标。在走向自由的过程中,追求人自身在社会所获得的经济独立、政治自由,同时包含了掌握规律、摆脱束缚,经历从必然到自由的进程。平等则是自由的基础,当社会能够实现和保障人与人在经济、政治、文化以及教育等方面平等的机会和权利的时候,“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公平正义是社会自由和平等的环境和条件,公平的核心本质就是利益的平等。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前提下,为人们提供更多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以及分配公平,为人的自由、平等创造环境。社会主义法治为自由平等公正提供制度保障。通过法制建设,推进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保障人民的自由权利。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之间形成目标、基础、环境、制度保障的内在逻辑关系。其三,价值规范各要素之间的逻辑关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作为社会主义的道德准则彰显了社会主义的价值原则。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民族存续、社会进步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也是与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并重的基本原则,构成个人价值观的核心。价值理念需要实践,爱国主义的价值理念要求社会成员在实践中爱岗敬业、勤于奉献、辛勤工作。诚信是建立社会互信的平台,也是提升人民对社会主义价值认同的基础。友善是处理人与人的关系、人与社会关系的基本态度,在实践中要求社会成员以友善之心,善待他人、善待自然,恪尽职守、服务社会,在全社会形成和谐友善的氛围。在道德价值准则中,爱国是主线和核心,敬业是实践化,诚信是基础,友善是态度。

第三,核心价值观的系统性。核心价值观的各个要素构成了统一的大系统,具有整体性、有序性和结构优化趋向等特征。其一,整体性。核心价值观突出强调了国家、社会、个人的整体价值取向,指明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追求的价值目标和共同遵守的价值原则和行为规范,具有广泛性、普遍性。建立繁荣富强的社会主义国家是近百年来中国人民梦寐以求的理想,是中国共产党长期的奋斗目标。在走向社会主义强国的过程中,目标的明确性与一致性无疑具有凝聚全局、聚集人心的作用。同时,在实践中必须顾及不同主体的利益诉求,不断加强社会建设、改善民生、提高民主程度、加快文明进程、创建社会和谐、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实现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功能。系统整体性特点展现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不是对中国传统价值观的自然延续,也不是对西方价值观的简单复制,而是具有鲜明特色、反映当代现实、体现人民愿望、反映主体诉求的价值观。其二,系统内部结构具有层次的有序性。核心价值观中“三个倡导”之间互为因果,社会主义的道德准则引导社会成员积极的实践行为;价值观念的正确导向,促进社会主义国家价值目标的实现;在目标的实现过程中,始终践行社会主义价值原则并不断提高主体的道德水平。核心价值观分别从国家、社会和个人三个方面指明基本价值取向,每一层面形成有序的结构。最后,系统具有内部结构优化趋向的特点。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得到社会的认同和自觉践行,社会诸多因素,凝聚力量,为实现社会主义价值目标和共同理想而努力奋斗,社会结构会不断趋于优化,走向严密、高效、有序。

注释:

[1][4][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1卷第294页,第283页,第239页,第293页,第243页,第294页。

[2][6][7]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64页,第163页,第157页,第563—564页,第436页,第566页,第442页。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03—104页。

[8][9][10] 《列宁专题文集:论社会主义》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9页,第70页,第30页,第151页。

(作者单位:山西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所,太原理工大学政法学院)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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