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解决问题的思路及办法
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长期的战略任务。解决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必须从根本上解决重视不够、指导不力、作风不实的问题,必须理清思路,抓住重点,注重方法,统筹推进。
(一)遵章守法,这是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重要保障。最主要的是要认真学习党章,自觉按党章规定来办事。凡是有矛盾有分歧的地方、意见不一致的地方,只要用党章来统一思想,就能找到解决矛盾问题的方法,就能找到打开心结的钥匙。
(二)明确职责,这是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关键所在。村级组织中有若干个组织,各个组织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在各自轨道上按照一定的规则运行,从而减少或避免摩擦和矛盾。
村党支部是村级各类组织的领导核心,村民委员会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的调解组织,乡镇、街道是村级组织建设的直接领导者,县(市、区)委作为一个地方的领导核心,要理直气壮地支持党委各部门和政府各职能部门,人大要提高履职能力,对行政、执法中形成的信访问题要依法处置,政协要高扬协商民主的旗帜,扩大基层民主,有效化解基层矛盾。
(三)理顺关系,这是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基本前提。工作中要正确处理三种关系:
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之间的关系。要明确乡镇党委或街道党工委与村党支部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体现了党的领导的原则;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与村民委员会,在村民自治事务范围内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体现了村民自治的原则;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与农民,在依法行政事务上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体现了依法行政的原则。
村党支部与村委会之间的关系。村党支部与村委会是村级组织中的两架马车,二者的合力大小直接影响整个村的工作运转,影响农村改革发展稳定。
村委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二者是两个独立的组织。村委会主要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产生和开展工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根据《宪法》、《农业法》和《公司法》等法律,做好集体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四)发扬民主,这是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必然要求。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的重点是协商民主,要建立完善“三会治村”新机制。村民议事会、村民监事会、村民委员会,分别行使村民自治权中的决策权、监督权、执行权,形成党支部领导、议事会决策、村委会办理、监事会监督的村民自治新模式。坚决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把党的领导机制、“两委”协调机制、党的基层民主机制和村民自治机制有机融合,既坚持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又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和村民自治权利。积极推进村民质询会制度。村民质询会是在乡镇党委的具体指导帮助下,通过收集群众的意见、统一思想认识等准备工作,由村党支部召集广大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并实行干群对话的民主大会。
(五)注重方法,这是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有效途径。方法得当,事半功倍。方法不当,事倍功半。一是要善于统筹。统筹兼顾就是要抓主要矛盾,同时兼顾其他各类型的矛盾。二是要善于决策。坚持“大家的问题大家管,大家的难题大家解,大家的事情大家办”,让群众参与管理,让群众实施监督,让群众说了算,做到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三是要善于协调。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不同群体的利益关系千差万别,只有对各种利益关系进行统筹协调,对各种矛盾进行妥善处理,人们才能各得其所、和睦共处,社会才能保持稳定、实现和谐。四是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适应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发展变化,综合运用说服教育、利益补偿、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等新时期群众工作方法,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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