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四大警醒点  

新型城镇化四大警醒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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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把城镇化作为提振经济的工具来看待,很容易忽略城镇化发展的内在规律,偏离城镇化发展的正确方向。提高城镇化比例并不意味着要把所有的农村变成城镇,把所有的农民都变成城市人。城市不是越大越好,城市太大,不仅资源难以承受,也会降低效率。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城镇化工作,我国城镇化水平快速提高。2000年以来我国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36个百分点,2012年达52.57%。这对一个长期以来的农业大国来说,是个巨大变化。

然而,也要清醒认识到,我国新增城镇人口主要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按户籍人口计算城镇化率约为35%。因此,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为了实现这一战略目标,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首先要解决好四方面认识问题。

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城镇是工业化的产物,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不能简单地作为应对当前经济增速放缓的新的经济增长点来推动,更不能当做保持投资规模、振兴经济的工具看待。在这方面我们是有教训的。

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使我国出口受到很大影响,当时就有一种观点叫做“堤外损失堤内补”,即通过扩大内需弥补外需损失来提振经济。扩大内需本身并没有问题,国内消费市场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动力,但只把城镇化作为扩大内需、应对经济衰退的工具来推动,就可能违反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律,也不会有预期的效果。

城镇建设确实可以带来巨大的投资和消费需求。据测算,2003---2008年,中国平均每增加一个城市人口的同时,约产生了50万元的城镇固定资产投资。而且农民变市民后,需求结构会发生很大变化,吃、住、行等各领域对经济都有巨大的拉动。现在,一些地方看到了这个“好处”,于是出现了建大规模的农民城,将城镇化理解为建城造市,不顾自身经济实力大搞造城运动等。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李天翼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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