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充分发挥四个方面的作用不断增强人大监督实效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并受它监督。”“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督法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监督职权,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实施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做好人大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必须认真学习把握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准确把握人大监督的本质和特点,在工作实践中充分发挥好四个方面的作用。
一、必须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体作用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权力,是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实施监督的主体,必须充分发挥其作为监督主体的作用,保证好、维护好、实现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一是要规范职权关系,保证和体现国家权力机关的法律地位。要深入研究并不断健全完善党委、人大、政府在监督实施过程中的关系,保证和体现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国家权力机关的法律地位。一方面,要通过向党委提出意见建议及与其它国家机关协调沟通,促进党委和国家机关工作方式的转变,优化职权配置,完善决策机制和管理体制,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更好地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应有作用;另一方面,要认真总结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一府两院”贯彻实施监督法的实践经验,依法完善和规范有关实施监督和接受监督的制度机制,推进人大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的充分行使。二是要充分行使法定监督职权,保证和维护国家权力机关的法律权威。在充分行使审查计划预算、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等监督权的同时,应当进一步深刻把握七种监督方式的内在联系,依法探索运用其他监督方式,力争取得最好的监督效能。要突出监督重点,对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通过提出审议意见、强化跟踪督办、实行专题询问等方式实施监督,力求做到敢于提出问题、善于议出对策、勤于提出建议、勇于推进工作。三是要充分运用法定监督职权,保证和增强国家权力机关监督效能。区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决定、任免三权之间具有内在联系,应当注重将三项职权密切结合起来,统筹协调运行。要善于通过计划、预算监督发现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向党委提出相应的意见建议,做出重大事项决定;要善于通过对专项工作的监督,加强对政府组成人员依法履职的督导,支持促进“一府两院”开展工作;要善于通过审查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依法规范管理与服务、权力与责任的关系,为解决工作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提供法制保障。通过依法履行职权,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作用,把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拓展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四是要健全完善运行机制,积极创新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实践。要围绕实现和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目标,遵循宪法和法律精神,适应政治体制、经济体制、行政管理体制和司法体制改革的进程,深入研究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机制运行的薄弱环节,不断探索监督途径、细化监督方式、健全制度机制,为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创造条件。要特别重视做好预算、决算的审查工作,落实监督法和预算法的规定,提高审查的能力和水平。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履职以来,我们认真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促进和谐,依法监督,注重实效”的基本工作思路,坚持把区委要求干的、“一府两院”重点干的、人民群众希望干的,作为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重点,召开了12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20个工作报告,对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天津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建设法治天津的决议》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组织了7次专项视察和26次专题调研,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4人次,支持促进区政府圆满完成了去年和今年上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实现了本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良好开局。
二、必须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内设工委的协助作用
在人大监督工作中,常委会内设的财政经济、城建环保、教科文卫、内务司法等工作委员会是为常委会监督实施保障服务的重要工作机构。要结合贯彻实施监督法,认真总结经验,规范监督程序,注重监督实效,充分发挥内设工委的作用,积极探索加强人大监督的新途径、新方法。一要抓住监督议题确定环节,充分发挥工委作用。在研究确定年度监督议题时,各个工委组织有关专业代表结合自身工作领域对社情、区情、民情展开广泛深入的调研,开展年度监督议题建议研讨,一方面发挥代表专业特长,积极参与监督议题的确定工作;一方面也促使工委为常委会确定好监督议题打好工作基础,把好监督议题质量关。二要突出报告审议环节,充分发挥工委作用。每年监督议题确定后,要及时将监督计划向代表公布,由工委结合各自工作领域组织工委委员就有关监督议题进行座谈研讨,认领调研课题,积极参加调研活动,统一做出列席常委会会议计划。在议题初审工作中,组织工委委员参加会前调研、视察和监督议题初审活动,以便在常委会审议时对“一府两院”提出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的意见建议。三要强化跟踪督办环节,充分发挥工委作用。在跟踪督办环节,要充分发挥代表特长,切实加大跟踪督办力度,检查整改状况是否达到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要求,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有持续整改的措施,增强监督实效。四要健全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工委自身建设。健全学习制度。组织工委成员开展会前、调研视察前学法,围绕常委会监督议题及工委监督活动,学习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健全活动制度。每年各个工委都分别召开工委工作会议,在年初作安排,半年作中期推动,年底作总结并策划明年监督议题建议工作。平时,坚持组织工委成员参加审议准备和督办工作,让他们更直接的了解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集中集体智慧,群策群力开展工作。健全服务制度。通过召开工委会议、设立工委电子邮箱等形式,将常委会监督工作情况及时通报给工委委员,为工委委员突出重点发挥特长依法履职提供服务。本届区人大常委会各个工作委员会组建以来,共召开39次工作会议和各类座谈会,组织开展了26次视察、调研活动,工委委员1600余人次参加了会议和活动。在12次常委会上共有56名工委委员发言、提出了182条意见建议,为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制定提供了可靠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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