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

广西: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

原标题:从四个方面入手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

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是我们党一贯的立场。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必须坚持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具体可从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四个方面入手。

源头治理腐败。不受监督的权力意味着腐败。要对权力运行过程进行监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发生。借鉴和运用现代管理理论和方法,建立“制度+科技”的权力运行防控模式,构建“让权力在系统中规范、在阳光下运行、在网络上监督”的监控体系,促进公共权力规范运行。将现代信息技术与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紧密结合,依托政府网站,建成省、市、县、乡镇四级联网的电子监察系统,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实时监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推动廉政建设。

系统治理腐败。系统治理,是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的重要手段。一是构建不敢腐的惩戒机制。通过深入开展纠风和专项治理,重点纠正教育医疗、重大项目、涉三农、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做到“老虎”与“苍蝇”一起严打。依托科技手段,创新举报模式,拓宽违法违纪事件线索渠道。二是构建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在管理机制方面,省、市、县、乡镇四级建立决策程序规范、议事规则严密的制度体系,确保各级领导决策权力规范运行。在体制创新方面,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按照科学运行管理模式和操作规程,保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和市场化运行。在监管方面,健全完善党风党纪监管、法律制度刚性监管及社会舆论监管的监管模式。在运用科技手段方面,推行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实行网上审批和网上监察,提高行政效能。三是构建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以厘清省、市、县、乡镇职权为基础,以实施公开和监督为保障,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侵权赔偿、违法违纪追究。积极推行公开承诺、公开述职、民主评议、听证、质询等机制,畅通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的渠道。

综合治理腐败。腐败是一种社会综合症,必须坚持综合治理的方针,把科学防治腐败引向深入。一是加强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丰富廉政文化内涵,发挥廉政教育的软实力作用。将党性教育和公仆意识教育上升到法制教育高度,强化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特别是宪法意识,牢固树立“依法办事”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自觉抵制和消除“特权思想”,自觉将各项公务活动纳入法制轨道。二是强化民主监督。以法律形式健全公开办事制度,加强民主监督。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完善人民群众监督制度。实行中央和省级工作巡视制度,落实动态式管理,完善党内监督机制。扩大民主渠道,加强党外民主监督。加强社会舆论和网络监督,提高惩治腐败透明度。三是创新制约机制。立足当前,构建独立的外部监督体系,落实派驻纪检组、监察室从所驻机关中独立出来,隶属于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重点监督派驻单位的党政班子及其领导成员。放眼未来,整合现有各种监督力量,建立和完善一整套以人民权力来制约和监督的新监督体系,发挥监督体系的整体效应。四是坚持两手抓。按照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的方针,正确处理好改革开放与反腐败的辩证关系,围绕社会经济发展中心工作,明确反腐败斗争的方向和目标。

依法治理腐败。腐败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法制不健全。应适应当前和今后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围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等党内外廉洁制度和法律规定,结合现行的一些有关反腐败的相关规定,建立完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反腐倡廉的法律体系,以法律制度为保障,促使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作者单位:广西监狱管理局)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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