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邵阳市率先实行交通违法“零减免”制度,领导座车违法一样受罚,违章一样曝光,彰显的是公正执法,是法律权威,是法治理念,是平等政治。
按常理来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领导的座驾违章也该照理罚款扣分,但是从当地交警部门的口中“意外”得知,公车违章往往是法外开恩的,照章处理反而是例外。这种针对车的“双重标准”,实则体现了法律在权力面前的“卑躬屈膝”,如果不进行有效治理,会影响整个社会对规则的信仰。
“1号车”吃罚单,与既往乱象相比,体现了一种回归从不正常回归正常。从这条回归路看来,其之难点多过亮点,过于激赏反是讽刺。为了治理本该治理问题,当地可谓费尽心思,去年6月份,由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监察局等“强势”部门联合下发公职人员违反交通安全法规处理暂行办法,除了规定公职人员交通违法不得减免外,还建立了抄报制度“加餐治理”,并与公职人员及其所在单位的绩效考核挂钩。即便是如此,负责的交警支队长仍然“曝光之前我心里没底”,直到“后来纪委书记打电话给我,支持我曝光他的车”。假如当地主要领导对公车违章“不闻不问”,对治理行动“不表态”,其结果便不难想象。同时,即便司机交了罚款,钱由谁出?会不会变相公款报销?也令人疑窦丛生。
由此观之,表面是车的问题,病因则在掌权之人;公车乱象照出的是权力失范之弊,给权力洗洗澡、治治病才是治本之策。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各地对公车的管理心得不一,有的试水货币补偿,有的依靠技术监督,成效些许但与公众期待仍有距离。当下,亟须重申的是,公车违章与公车浪费问题一直广受诟病,但与公帑浪费相比,公车违章得不到有效规制对政府公共形象的摧毁性更强,期待对公车最终实现“常规”到“长效”的实质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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