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号公车”交罚款,彰显法律公正

【案例】“1号公车”交罚款,彰显法律公正

                                        【百姓心声案例】

【事件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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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公车”违章受罚不该成为新闻!

2013年7月26日下午,湖南省邵阳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驾驶员蒋重良来交罚款,原因是20天前因违停被抄了牌,而这辆车的车牌号为“湘E00001”,即为邵阳市主要领导时常使用的座驾。

一连串的“0”加最后一个“1”,这样的车牌号,人们一看便知:这是一个地方的“坚强领导核心”的座驾,果不其然,这个“湘E00001”车牌号就是邵阳市主要领导的座驾。公车违章,司机前来交罚款引发公众议论纷纷,但令人愤懑的不是公车本身,而是公车的使用者和享用者。难道领导与普通民众的车,在遵守交通规则上,是没有区别、一律平等的?从法理规则和约定俗成来看,人人平等,领导干部的公车与普通的车辆绝非“与众不同”。只可惜,现实生活中,规则公平往往难以保证结果公平。

按理说,遵守交通规则,人人有责;违法交通规则,谁违谁罚。这本来是非常正常的一件事。为何到了“湘E00001”,司机去交警大队交个“罚款单”,却能社会上和网络上掀起轩然大波。人们在聚焦什么?在好奇什么?

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领导干部能够带头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应该肯定,给予赞扬。这种观点看似有道理,但却忽略了最基本的常识:领导干部本来就应该如此,带头遵纪守法是最基本的为官底线、从政道德,这本没什么值得褒扬的!一件事情,如果早已习以为常,突然来个“180度转弯”,这件事一般都是有“不正常”的。就拿邵阳市主要领导乱停公车被交警罚单这件事来说吧,之所以会成为一个热点,无非就是:这事很新鲜,可谓闻所未闻。进而言之,领导干部违反交通法规不罚款“好多年”了!可见,多年来,“公仆们”根本就把自己与普通民众区别开来,利用职务和权势的影响,获得“减免罚款”的“特权”。

构建文明交通,领导干部本应带头垂范。领导干部倘若从现在起做到率先垂范,也许“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只是,中央令行禁止、三令五申的“八项规定”,看来要真正执行到位,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更愿意相信,以邵阳市六部门联合发文实行的公职人员交通违法“零减免”制度为起点,党风政风能够带来一股纯净空气,为文明中国传递正能量!

“1号”公车违停受罚咋就成了新闻?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1号”公车焉能置身法外?违章交罚款,本是《道路交通法》的法定内容,是对每个公民最基本的行为要求。连日来,邵阳市主要领导的座驾交纳罚款却成了《邵阳日报》、中国经济网等国内媒体聚焦的重大新闻,或采访或转载。读罢这则新闻,实在让人有点哭笑不得:原本违章接受处罚乃分内事,何须高调来报道?“分内”之事咋就成了新闻?到底尴尬了谁?

责任编辑:闫文刚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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