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过头往里深究,原来诸如“湘E00001”之类的党政机关专用车、拥有一定职能的特权车,尽管违章也是不需交纳罚款的,完全置身法外,脱离制约监督。但普通市民却必须接受处罚,这已经成为一些地方公开的秘密。这是明显的执法不公,广大群众怨声载道,颇有微词。令人欣喜的是,去年6月底,邵阳市六个部门联合发文,对公车违章置身法外现象说不,实行交通违法“零减免”制度,即使是蒋重良驾驶的“1号车”违法也要接受处罚。从2012年7月至今,邵阳市公车交通违法处罚率从45%提高到100%。“分内”之事却在湖南邵阳带头打破“潜规则”,尽管成为新闻显得有些尴尬,但仍能发挥它积极的作用,推动社会的公平进步。或许,这条被国内几十家媒体转载的新闻稿件还能评为2013年度的好新闻呢!
在有些地方,党政机关的座驾就是霸王车,乱停乱靠,横冲直闯,几乎为所欲为。其他职能部门纷纷效仿,来个“你方唱罢我登场”!更有甚者,有些领导座驾和强势职能部门的公车(当然也包括他们的私家车)根本就不用抄录的,尽管一天数次违章,监控亦记录在案,但交警部门的数据处理人员因为有了领导“指示”却视而不见,干脆来了个“零输入”,比起“零处罚”更便捷实用,“痛快”非凡。正是因为有了“零输入”“零处罚”之举措,极少数霸王车飞扬跋扈,甭管在交叉路口、红绿灯也是“一路绿灯”,经常造成交通堵塞、事故连连。
为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出台了很多严厉措施,特别是今年年初新交规顺利实施,近乎苛刻的处罚措施成了许多驾驶员望而生畏的杀手锏,交通秩序和交通环境得到了根本好转。但如何使“1号车”不成为置身法外的另类,如何根治“1号公车”交纳罚款成新闻的尴尬局面,其实并非顽症,只有建立一套领导带头遵章守纪、交警挺直腰板执法、纪委监察部门严格监管的“零减免”长效机制,才能从根本上消除“1号车”之类的“零处罚”问题。此外,各公车单位还要建立违章罚款不予报销的制度,从根本上增强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的自觉性。只有这样,文明、畅通、安全的交通环境才能向我们大踏步走来!
“1号车”违停受罚应是法治常态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谁的车违法,都应当是“一把尺子量到底”,并依法获得处罚。对于执法部门来说,他们讲执法和司法的原则,自然是“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如此才能避免“权大于法”,因为过多的人情和关系干扰,会使规则被破坏和践踏,最终变得无规则可言。“1号车”作为一地最高权力的象征,其违停而受罚本无可厚非,属于再正常不过的事。然而,当权力大于法律,甚至权力可以左右执法,有了超越一切的特权性,其受罚不但成为新闻,还被人所津津乐道,甚至作为一种成绩来宣传,这便是一种极不正常的现象。这充分说明,在“权大于法”的特权之下,只有权力才是最大的规则所在,包括法律在内的规则便会成为摆设。在这种情况下,不仅权力者会认为自己具有这种优先性,也会导致全社会对权力极度崇拜,并使社会“官本位”情结根深蒂固,最终导致“权大于法”的违法现象猛增。
邵阳市交警支队的数据显示,从2012年7月施行交通违法“零减免”以来,邵阳市交警支队交通违法处罚数量同比增加92.7%,公车交通违法处罚率由以前的45%提高到100%。数据传递出两重信息,一是失去监督的权力就会滥用,公车违法行为因为不受限而居高不下。二是遏制特权其实并非不能实现,关键在于有无以制度管人管事的决心与勇气。从最初的“来自各个职能部门以及内部的阻力”,使执行者存在很大的畏难情绪,到“强力推行”成为常态,交通违法“零减免”在全省推广。这些都充分说明,只要有足够的勇气与信心,消除特权实现公平是完全能够得到实现。
也正是因为如此,邵阳领导座驾违停被罚款,便具有标本和示范作用。假若每一个地方都纷纷效仿实行“零减免”,那么特权车就会少一些;再推广而言,如果教育、住房、福利等方面,都能采取类似的做法,不给特权开口子,另寻出路,不再让“领导先飞”、“领导先走”成为“潜规则”,那么社会的公平正义就能得到实现,真正的法治便有不断成长的环境,将“权力关进笼子里”才不会成为一句空话。
在不正常的现象背后,寻求正常的解决路径,无疑是“1号车”违停受罚提出的可供反思和鉴照的命题。其实,对于权力的约束,现实往往不缺办法和措施,而缺少对其不打折扣执行的决心。凡事认真,所谓的阻力也就迎刃而解。消除了特权的不正常,每个人的权利才会获得公正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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