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党与人民关系决定中国的未来 )
告别传统帝国之后,中国社会发展到今天,主要靠两大动力机制:一是革命,二是改革。前者在于制度的更替,以建立新社会、新国家;后者在于制度的修正,以创造新动力、新发展。今天看来,不论是革命,还是改革,都是成功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改革开放创造了中国发展的奇迹,使中国全面迈入现代化进程。到目前为止的中国革命和中国改革,虽然形态和任务不同,但其历史前提多少有相似之处,即国家危机与社会贫困。于是,摆脱危机与贫困就自然成为革命与改革的内在动力。在当下中国,这种历史前提已经不存在,因为改革开放在使国家日益强大的同时,也使社会日益走向富裕。然而,这种强大与富裕并不足以使中国国家与社会走向全面成熟,因而,中国依然需要改革与发展,这正如中共十八大报告所说的:改革开放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要始终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治国理政各个环节。
纵观中国发展的逻辑,面对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今天中国改革与发展的历史责任与战略意义,丝毫不亚于1978年开始的改革开放。如果说1978年开启的改革开放是决定国家与民族命运的,那么当下中国的改革与发展则是决定中国前途的,具体来说,就是关系到中国的改革开放能否最终成就为国家的全面现代化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然而,今天的改革与发展已经不具有启动1978年改革开放的那个历史前提。于是,不得不提出这样一个现实的问题:在国家与社会都不直接处于危机或贫困状态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如何创造有效的改革与发展?
一
中国有两句古话:一句是“穷则思变”;一句是“小富即安”。前者可以用来描述1978年开启改革时的社会心理与精神状态;后者可以用来描述当下的改革所处的一种社会心理与精神状态,即当下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强烈的心理动力与精神力量。这意味着中国要从当下出发创造新一轮的深度改革和有效发展,就必须破除目前这种心理格局与精神状态。在今天的中国,这种破除不再可能用政治运动的方式来进行,而是要通过开发和聚合各种积极的力量,去创造促进改革与发展内生力量,即所谓的正能量。为此,应该将中国的改革推进一个全新的境界:自我革新。
自我革新的本质还是改革,但是一种更高境界的改革,其标志是国家的发展有了明确而坚定的自我规定性并由此引领国家的整体进步与发展。具体来说,就是国家在充分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基础上寻求自我变革和发展,从而实现全面的进步与发展。这决定了自我革新所寻求的进步与发展,更多地不是从摆脱危机出发的,而是从避免或防范危机出发的,因而,需要很强的忧患意识、战略意识和理想追求。另一方面,自我革新所形成的改革,往往是在大格局、大结构、大制度已基本成型的条件下展开的,因而,其行动范式主要不是“破与立”,更多的是“开发与开放”。开发,主要强调开发各类资源,创造改革与发展的新结构、新动力、新机制,例如,十八大提出的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对协商民主资源的开发,不仅创造了中国政治过程的新结构,而且为中国民主的发展提供了新动力与新机制。开放,主要强调开放各种系统,创造各种力量成长及其交互作用所需要的新机遇、新平台与新空间。例如十八大提出为了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必须将国家推进现代化建设所进行的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向农村开放,这种开放必然为中国农村建设以及整个国家经济的发展创造新机遇、新平台与新空间。很显然,不论开发,还是开放,其出发点都是主动的自觉选择与自主行动。因而,没有自我革新的意识和能力,就不可能形成基于深度开发与开放所形成的改革开放新格局。
改革往往是先易后难,所以,改革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面临深水区,必然遇到攻坚战,这是改革的铁律。同时,改革的另一条铁律也昭示我们,如果不能涉过深水区,改革必将前功尽弃。所以,任何改革一定是开弓没有回头箭的。这就意味着改革一定是一个必须持续不断深化的进程。因而,任何改革在不断创造新局面、新发展的同时,就一定要累积和提升确保改革持续进行的自我创新能力,从而将改革整体推进到能够积极地进行自我革新的境界。对改革的主体来说,自我革新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基于主体的思想、意识与境界;对于整个社会与国家来说,自我革新能力则基于改革所创造的新格局、新力量以及新使命所形成的内在合力。国家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将这种合力转化为新的变革动力,直接决定国家所具有的自我革新能力;相应地,改革主体能够多大程度上看到这种合力并积极用于创造新的发展,就直接决定着改革主体的自我革新能力。因而,从总体上讲,这种自我革新能力由三方面要素构成:一是现实的发展基础及其引发新发展与新进步的可能,这是形成自我革新能力的基础;二是国家把握和整合发展能力以及由此所形成的权威力量,这是形成自我革新能力的关键;三是改革实践主体整体素质与能力,这是形成自我革新能力的保障。这三方面要素,缺一不可,否则,任何改革的深化与发展都将变成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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