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 实现中华文化的伟大复兴(3)

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 实现中华文化的伟大复兴(3)

第四,艺术创作更加繁荣,优秀文化产品不断涌现。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加强对文艺创作生产的引导。设立国家艺术基金、繁荣文艺创作专项,加大扶持力度。组织开展文华奖、群星奖、百花奖、金鸡奖、鲁迅文学奖、茅盾文学奖等系列评奖活动,倡导健康的文艺批评,加强对文艺创作的引导。

第五,文化遗产保护成果丰硕,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逐步完善。《文物保护法》的不断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的颁布实施,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逐渐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普查工作取得实效,开展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登记,启动了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保护名录制度不断健全。

第六,文化产业蓬勃发展,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逐步提升。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努力建设政策支撑、公共服务、投资融资、贸易合作、人才培养五大平台。《文化产业振兴规划》颁布实施,文化产业服务平台建设扎实推进,投融资体系初步建立,金融、保险支持文化产业的力度不断加大。

第七,对外及港澳台文化合作、交流与贸易更加活跃,中华文化竞争力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我们整合中央与地方、政府与民间、国内与国外各方文化资源,逐步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多渠道的对外文化交流新格局。对外文化交流渠道日益拓展,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种方式运作”的活动机制。

第八,文化改革发展的保障更加有力。文化建设的经费投入不断增长,预算执行能力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新闻出版业“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相继出台。

问:下一步的重点举措有哪些?

答:面对党中央、国务院赋予的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任,面对宣传思想文化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面对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的新期待新要求,今后一个时期,有以下几个重点举措:

第一,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要深入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教育人民。

第二,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为文化繁荣发展构建科学的体制机制。以完善和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和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

第三,推动文化创作繁荣发展,为人民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食粮。发挥文化精品工程的示范作用和国家艺术基金的引导作用,推出一批反映现实题材的、深受群众喜爱的精品力作。

第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切实保障和改善文化民生。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城乡基层文化设施为重点,以流动文化设施和数字文化阵地为补充,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不断完善结构合理、功能健全、使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第五,提升文化遗产保护水平,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坚持保护利用、普及弘扬并重,抓好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使优秀传统文化成为鼓舞人民前进的精神力量。

第六,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快转变文化发展方式,推进文化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大力推进内容创新、形式创新、业态创新,促进文化与科技、旅游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第七,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增强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坚持文化交流与文化贸易并举,“走出去”与“请进来”并重,发挥政府和民间两方面作用,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打造“文化中国”新形象。

第八,推进各项文化保障工作,为文化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努力争取各级财政对文化建设的支持,制定科学合理的文化建设投入机制、补偿机制和社会投资引导机制,积极探索“社会办文化”的有效途径。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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