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龙乾:现代社会的权威话语建构(2)

雷龙乾:现代社会的权威话语建构(2)

二、变革契机——作为转型发展新型话语系统的实践哲学的缘起

话语危机促成了新话语的萌生。“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的精神上的精华,因此必然会出现这样的时代,那时哲学不仅在内部通过自己的内容,而且在外部通过自己的表现,同自己时代的现实世界接触并相互作用。”[2]220

1978年的“真理标准大讨论”主张把实践看作是真理的根本标准,使教条主义论说习惯开始受到越来越广泛的质疑,面向现实实践的哲学精神逐渐获得话语权力。在哲学研究中,起初还局限于传统教科书体系的局部修补,比如更多引介科学技术新成就、在认识论中引入更多辩证法、主体性和实践论要素、增加历史唯物主义在教科书中编排比重等。随着重提异化问题,以及中西哲学热潮频现,经济变革、社会转型总体推进等,教条主义和形而上学的理论网格频遭撕裂,教科书式的话语平台越来越显局促,实践哲学应运而出。到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实践哲学更从狭义的体系革新演进到哲学观的整体性创新阶段。此后,虽然在具体细节上遭遇诸多批评,但实践哲学仍然在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学术旨趣各方面都进行了广泛的理论探索,其摈弃教条主义、走向现实实践的理论品格得到普遍珍视。

首先,实践哲学主要是一种哲学观,其次才可能是某种哲学体系。哲学观是对哲学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研究意义、哲学史线索等问题的看法,主要研究同类哲学观内部诸种哲学思考和诸种哲学体系的共相和规律及其创新问题。相对而言,体系则是相对较为狭窄的概念和较为具体的思考,是在既定哲学观内部以某种方法、视角对其所设定的研究对象的认识成果及系统表述。体系总会表达一定的哲学观,但不限于哲学观问题的回答本身,而要具体表征和实现一定哲学观的理论定位。一般来说,如果在常规时期,哲学家们主要还是以哲学具体问题的思考、具体观点的表达或者说具体体系的创造作为主要工作内容,那么在历史或思想历史面临重大发展任务时,哲学观总会浮现和凸显成为哲学家们共同思考的重大对象,而这种思考常常造就某个或数个杰出的哲学家,形成某种或诸种具体的、各具特色的哲学体系。历史上,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都是伟大的哲学家,都对哲学观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思考,都创造了伟大的哲学体系。相对而言,前者更突显哲学参与生活特别是社会生活、政治和道德生活的主题,后者则更多强调哲学的纯粹“求知”的意味。而在此后,有许多哲学家或者追随前者、或者追随后者,在不对哲学观进行专门、系统论述的情况下也创造了许多具体的哲学体系,以至于有所谓“每一个人天生不是柏拉图主义者就是亚里士多德主义者”的发展倾向。

其次,从研究对象来说,实践哲学强调哲学以实践为研究对象。传统观念把哲学对象规定为“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的本质和规律”,实践哲学强调哲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人类的生存、生活和历史创造等的实践活动。实践是标志人的存在方式的哲学范畴,表明了人类存在方式的自由自主性质,在概念上是践履自由自主精神的客观物质活动,在内容上是人与自然、个人与社会、物质世界与精神体验及精神创造、现实与历史等诸种要素的对立统一,涵盖但绝对不限于认识和把握“本质和规律”的研究对象,因为本质和规律只是实践诸要素的局部而不是全部。

第三,从理论内容来看,针对传统体系把哲学看作是“世界观的学问”,实践哲学主张把哲学定义为“实践观的学问”。前者强调对世界进行总体性、客观性的把握,由此引发出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两种哲学派别,形而上学与辩证法的“隔空对峙”。这里所谓“隔空对峙”,主要是说这种对峙仅仅是一种理论上的派别之争,只是以理论和看法作为争论基点,并不突显实践作为问题的增长土壤,不突出实践作为两种派别和观点对立统一的基础性意义。然而事实上,所谓唯物主义(Materialism)和唯心主义(Idealism)并不是一种纯粹知识论的论争,而本质上是一种实践论话语论争。论争虽然的确会涉及自然科学意义上的世界本质问题,但完整和根本的意义却要远远超出科学范围,因为它还包括价值学、伦理学、文化学、人类学、创造学等内容和要素。实践哲学强调的,是哲学不能沦为实践个别要素、内容、原则和层面的片面代言,相反应该从实践整体出发既反映个别又超越个别,强调实践问题是哲学研究的基本出发点和问题生成源,是哲学研究的视野范围。

第四,在哲学的研究目的和学术目标上,实践哲学强调学术目的不是树立什么绝对科学的真理体系,不以客观必然性为唯一目标,不以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乃至一般科学为学术范本,相反哲学要以人类存在方式的构建、重建、改善、完善和良性发展为根本学术目的,以促进人类福祉和实践世界的健康发展作为哲学研究的根本学术目标。

第五,在研究方法和学术标准上,“世界观哲学”主要研究方法是尽力“客观地”揭示事物的客观本质和普遍规律;它以能否客观性、科学性地“理解”、领会和把握世界作为学术研究的主要标准或首要原则;因而把排除主观性因素、偶然性因素、个体性因素和价值立场作为致思取向;进而在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争论中选择唯物主义作为唯一正确立场,在形而上学和辩证法对峙中选择辩证法为唯一正确方法。而“实践观哲学”则不同,由于主要关注人类存在方式的处境和改进,它要求既考虑客观性、科学性地理解世界的要求,更进一步要求把这种理解的需要与改变世界的主体性、价值性、情境性、艺术性、个别性因素有机结合起来进行“实践性地”把握、领会和揭示。也就是说,实践哲学强调以实践的完整性、具体性作为认识的尺度。“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构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2]47

最后,在体系创建问题上,作为哲学观的实践哲学必然有效催生各种形态各异的实践哲学体系。世界观哲学只能认可一种体系,不鼓励多元体系并存。而实践哲学鼓励多元体系共生。事实上,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也的确产生了多种体系构想,比如“实践唯物主义”、“实践本体论”,以及在更具体层面发生的实践人学、实践认识论、实践价值论、实践美学等等,它们是实践哲学在哲学观上实现变革的结果,但任何一个都并不是实践哲学哲学观的最终版本。在实践哲学哲学观视野中,哲学的体系可以从无数多维度和层面发生、展开。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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