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理:全面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2)

陈理:全面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2)

为了进一步突出人民群众的核心位置,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科学发展观,强调在发展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所谓坚持以人为本,用胡锦涛同志自己的话来说,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所谓执政为民,就是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思考问题和开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忠实地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当好人民公仆。

自此,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作为重要执政理念贯穿在党和国家的全部工作中。特别是针对这一时期群众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2010年10月,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五中全会上,又围绕群众观点、群众立场和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这三个重点,进一步全面阐述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问题。强调,与过去相比,现在我们拥有的经济实力和财力大大提高了,我们掌握的各方面资源大大增加了,我们可以运用的科技手段大大丰富了,但我们必须牢记,世界上没有任何力量可以代替人民的力量,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群众观点都不能丢、不能忘。

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大会和十八大报告等讲话中,胡锦涛同志又多次集中全面地阐述了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问题。强调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生命根基和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是指引、评价、检验我们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我们的工作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在发展和执政理念上的一个重要发展,从根本上回答了在我们党的全部工作中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这一个基本问题。

责任编辑:徐晶晶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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