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福林:6月份发生的流动性紧张问题是多种因素叠加引发的。一方面是新增外汇占款下降、节假日现金备付增加、法定存款准备金补缴等外部因素,造成银行流动性压力。另一方面是由于市场对流动性紧张的预期不断增强,即使有富余头寸的机构在对外融出资金时也更为谨慎,从而加剧了市场资金紧张状况。特别是随着银行业务日趋复杂,流动性风险的复杂性、隐蔽性增强,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能力还需要根据业务模式和风险状况的变化进一步提高。
这次流动性紧张再次提醒我们,无论什么时候,银行的经营管理都应当遵从审慎原则,不能把风险管理建立在过度乐观的预期基础上。很多人可能会注意到,1995年的《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应以“效益性、流动性、安全性”为经营原则;2003年修订的《商业银行法》将“三性”顺序调整为“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把安全性放在了首位。不论是1995年,还是2003年的《商业银行法》,都把流动性放在了中间位置,足见流动性的重要性。我们要时刻牢记,安全性和流动性始终是银行和整个金融体系的生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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