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大国治理与领导核心的规律性(2)

正确认识大国治理与领导核心的规律性(2)

首先,体现为稳定性。要有一个稳定的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很多发展中国家,现代化的进程已经开始启动,但是没有办法很好、很快地向前推进,有的甚至出现倒退,就是因为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不稳定,一会儿被推翻,一会儿被其他集团,如某个部落、军人集团、宗教团体等控制,还有就是不同的政党无规则地进行控制,即不规则或无规则的多党制常常造成政府的不稳和国家的动荡。为什么会这样?就是因为不稳定的政党和政府的自我运行效率太低,当然也就没有能力和方法很好地治理国家,治理社会。

其次,体现为权威性。权威的政府能够有效治理这个国家和社会。权威性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中央政府在地方和基层建立有效的政权系统;二是中央政府的政令和政策能够得到很好的执行;三是中央政府拥有有效的征税权。如果没有这三点,政府就不具有权威性。比如说很多亚非拉国家,地方政权是零散的,执政党、政府及其领导人的威信还不如地方部落头领、宗教组织领袖的威信。还有的国家中一些特殊利益集团,如教会组织、军人组织,他们的权威有时比政府、甚至中央政府的权威还大。

再次,体现为法制化。法律化、制度化也包含很多方面。一是系统的法律制度。有些国家的法律、制度零零散散,一些重要领域或重要事项上的法律、制度是空缺的;二是法律制度的有效执行和遵守。有的国家法律制度倒是颁布了不少,可是不能得到下级政府、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的有效执行和遵守;三是国家法律制度保证公民的基本权利,保护国家的立法、行政或司法权力的有效执行,保护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适当分开和有机连接,保护经济领域的基本自由和相对自治。

最后,体现为认同度。认同是一种文化,属于心理层面,是政治权威化中 “软”的部分,也就是执政党和政府及其领导人、领导层的合法性问题。这里的合法性不是指符不符合法律规范,而是指执政党和政府及其领导人、领导层让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甚至是国际社会,认同他们的有效治理的能力。如果让别人认同他们的能力很强,说明他们的合法性是高的,反之,则是低的。

中国的崛起迫切需要权威的领导人和领导层

我们处于实现民族复兴和国家崛起的关键时期,这个时期中国社会公民个人和社会组织的自治能力均还有限,需要我们逐步培养公民个人和社会组织的自治能力。这时候如果完全将执政党和政府的权力和权威削弱的话,实际上是不利于社会平稳转型和过渡的。在转型和过渡时期,一方面该下放的权力(主要是与私人领域的经济、社会利益相关的权力,还包括部分涉及民生的行政权、部分准司法权)要下放,另一方面该集中的权力和权威(主要是公共领域的政治领导权、全部立法权和大部分司法权,以及相对于领导层集体的领导人个人权威)也得集中,两者都强调才是既有民主又有权威的政治体。既有民主又有权威的政治体才是一个有利于国家崛起的政治体。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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