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劳动者负担是公平分配的题中之义

减轻劳动者负担是公平分配的题中之义

中国人民大学发布的一个研究报告认为,中国居民工资占GDP份额,在1995—2006年间从59%逐年下降到47%;而在 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劳动报酬在GDP中所占的比重,1978年到2008年,大部分国家基本上都在60%以上。中国的人均GDP本来就比较低,再加上在整个分配中劳动所得占的份额较小,要比发达国家少差不多1/4,这就是中国人收入低的重要原因了。这样一来,中国人在消费时囊中羞涩,即使有需求也形不成有效需求,影响了国内市场的成长和发展。

世行报告在谈到中国的劳动所得偏低时,尤其提出了中国的政府税收问题。报告中用了一个很有意思的经济学名词“税收楔子”来讨论税收,简称“税楔”。“税楔”意指:政府税收就像楔入需求和供给之间的一个楔子,会使供求关系出现异化,从而导致社会总收益的无谓减少。就劳动力市场而言,税收的影响既减少了劳动者的实际所得,同时增加了企业的人工成本。提高税率会使税收楔子增大,从而使企业为节省劳动力成本,减少对劳动力的需求,最终导致总供给的减少;反之,减税可以缩小税收楔子,增加劳动力需求,最终会增加总供给。

税楔可以量化,用企业实际负担的劳动力成本减去劳动者税后的实际工薪所得,两者之差称为“劳动者平均税率”,即税楔。研究表明: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的劳动者平均税率迅速增加,由2000年的26.9%增加到2008年的 45.4%。短短 9年间,几乎翻了一番。到2008年,正式部门职工的平均税楔达到45%,远高于经合组织国家平均水平,甚至高于欧盟15国平均水平,超出澳大利亚与美国近一倍。如此“低收入、高税收、低福利”,是导致社会不稳定的一大隐患。

研究发现,中国社会保障缴费的快速增长是税楔增长的“主推手”。数据显示,中国社会保障基金收入占GDP的比重,从1998年到 2008年增长了一倍多,而同期被认为“超高速增长”的税收,不过增长了七成。目前社会保障交费(包括住房公积金)各地并不一致,根据在网上搜索得到的数据:北京,劳动者23.0%,用人单位45.3%,两者相加为68.3%;上海,劳动者18.0%,用人单位44.0%,两者相加为 62%;郑州,劳动者19.0%,用人单位41.3%,两者相加为60.3%;乌鲁木齐,劳动者16%,用人单位37.5%,两者相加为53.5%。为此,世行建议大幅降低劳动者的税率。尤其是降低居民收入中用于社会保障的缴费,包括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世行的建议是值得认真考虑的。为此,建议考虑——

停止收缴住房公积金,而将各项社会保险结余的资金用作住房贷款,财政部作担保,人社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和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签约,由后者进行管理,住房贷款的资格条件仍基本沿用住房公积金的条款。这样,劳动者个人和用人单位都可以少交3.5%~12%的住房公积金,也免除了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后顾之忧。

将养老保险划分为基础和补充两部分。基础部分,即现在的社会统筹部分,由政府负完全责任,筹资方式是现收现付,标准按基本生活需求确定,并每年依物价指数进行调整;补充部分,即现在的个人账户和企业年金,两者合并,实行政府监管下的市场化运作,给付时按交费多少和基金收益进行核算。基础部分实行强制性缴费,补充部分可实行适当自愿原则。这样,劳动者就有了选择余地,且可减少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压力。

(2013年第2期《同舟共进》唐钧)

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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