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太淼:践行群众路线要做到五个正确对待(2)

李太淼:践行群众路线要做到五个正确对待(2)

核心提示:时下,有个别党政干部不是把自己真正扎根于群众之中,脚踏实地地为群众干事创业,而是热衷于电台有声、报上有名、电视有影,热衷于对个人形象的自我包装、自我宣传,自我吹嘘,自我标榜。而这些自我标榜的荣誉,有如墙上芦苇,水中浮萍,过眼烟云,比起广大人民群众对焦裕禄、吴金印等发自内心的赞誉,相差何止万里?

二要正确对待权力。从法理学上讲,任何公共权力都是属于人民大众的。因此,我们的各级党政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时刻意识到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的,是人民赋予的,是人民委托我们行使的,“官”是为人民服务的岗位,“权”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权力意味着责任,权力越大,责任越大。要增强公仆意识,摆正自己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摆正个人利益与公共权力的关系,真正在思想上、行动上、作风上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三要正确对待个人利益。焦裕禄的先进事迹之所以感人肺腑,他的形象之所以光彩照人,正是因为他身上具有爱民如父母的无私奉献精神。在个人利益还将长期存在,而且对个人利益的合法追求还构成市场经济发展原动力的条件下,对绝大多数党员干部而言,完全排除对个人利益的合法追求是不现实的,然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做到的是要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关系。要大力倡导大公无私、公而忘私、先公后私的奉献精神,同时要坚决杜绝为谋取个人利益而损害人民利益、国家利益的行为。作为一个党员干部,在对待个人利益问题上,一定要以人民利益和国家利益为重,做到先公后私。如果在某一时刻或某个关键问题上,当个人利益同人民利益、国家利益发生矛盾甚至出现二难选择时,我们应该义无反顾地放弃个人利益乃至牺牲个人的宝贵生命,去维护人民和国家利益。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许多干部、战士为了国家独立、人民解放献出了宝贵生命。在我们当代的现实生活中同样存在着生死抉择:在应对自然灾害的斗争中;在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的斗争中;在反对腐败、同社会邪恶势力作斗争中;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车匪路霸、走私贩毒、坑蒙拐骗、刑事犯罪等各种犯罪活动的斗争中,我们有可能面临生命危险……面对生命危险,怎么办?真正的党员干部、真正的共产党人,别无选择,只有挺身而出,为了人民为了国家而牺牲自己。

四要正确对待政绩。这是与正确对个人利益密切相关的话题。作为一名有为的党政干部追求政绩是理所当然的,但关键的问题是我们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我们所追求的政绩是真正让老百姓拥护、让老百姓高兴、真正为老百姓谋利益的政绩,其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民爱民利民,其评价标准是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答应不答应。时下,有个别地方个别干部在创政绩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良现象。这些不良现象从性质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出发点是好的,但结果却与愿望相反。有的干部为了尽快改变当地的落后面貌,不从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不遵循市场经济基本规律,急功近利,盲目决策,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诸如在农村种植结构调整中盲目搞“万亩经济林”、“万亩经济田”,等等,其结果劳民伤财,事与愿违。另一类是动机不纯,个人主义严重,创政绩不是为群众办实事,而是做给上级领导看,为个人捞取政治资本。搞“形象工程”,只图形式不求实效;玩数字游戏,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报喜藏忧、欺上瞒下;贪他人之功,自吹自擂、自我标榜……一切围绕头上的“乌纱帽”做文章。说到底,这是个人利益在作祟。鉴于上述现象,我们的党政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在创政绩过程中,首先要端正思想认识,要始终围绕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创建政绩;其次要尊重客观规律,从实际出发,脚踏实地地开展工作。

责任编辑:于川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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