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显绩,追求潜绩,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要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首先要坚定为民执政的理念。一方面,官员手中掌握的权力来自人民,应服务于人民,要将人民的利益,而非个人的利益放在行动的首位。只有将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才不会追求表面政绩,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另一方面,每一个官员都是执政党的一员,要对整个执政党负责,不能为了个人的一时得失而牺牲掉执政党的长远目标。只有从执政党的立场出发,才会树立起“功成不必在我任期”的境界、采取“一届为一届打基础”的行动。
其次,要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基本职能。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变得更为迫切。现在政府的许多短期行为都集中在能够快出成绩的经济建设领域,需要长期投入、精心扶持的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等领域被严重忽视。要减少政府的短期行为,就必须将政府的工作重心从单纯的经济领域逐步转向这些领域,在转变政府职能的过程中调整官员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使官员从“经济人”转变为“社会人”、“文化人”,使政府不仅对资本负责,更要对全体社会成员负责。
第三,要加强官员的任期制和考核制。官员的短期行为很大程度上来自他们的预期判断,因此要进一步加强任期制和考核制。要坚持任期制,减少官员调动频率,使他们可以在任期内合理规划,踏实行动。要调整和完善考核内容,增加能够反映长远目标的项目,发挥考核的引导作用,使各级官员树立长远眼光、战略意识。保持考核结果的追溯性,提高官员的责任意识,尤其是长期负责意识。将考核与干部选拔奖惩有机结合起来,褒奖那些埋头苦干、狠抓落实的干部,教育和调整那些只尚空谈、不干实事的干部,问责和惩处那些因弄虚作假、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干部。
第四,要加强决策的公开性和参与度。官员的短期行为多由于决策过程中没有制约,采取的是“一言堂”、“拍脑门”的方式。因此,要扩大决策的公开性,提高公众的参与度,用社会权利来制约公共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消除短期行为沦为个人牟利的土壤。也许,扩大参与、提高透明度会降低决策效率,但是肯定会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有利于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的有机统一。“金杯银杯不如群众的口碑”,只有人民满意,才是真正的政绩。
(作者为中央编译局全球治理与发展战略研究中心研究员。插图选自《光明日报》)
名词解释
显绩与潜绩
显绩是指短期内就能见效的、可以量化的业绩,比如招商引资的数量和规模、GDP的大小和增长速度等。
潜绩是指长远的、基础性的、短期内难以见到效益的工作,比如教育、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一个单位或地方的风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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