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项目化治理
针对一个时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治理,实行“精确打击”,是科学防治腐败的有力手段。必须坚持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积极运用项目管理的理念、流程和方法开展专项治理,达到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效果。要建立项目化工作机制,筛选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转化为具体工作项目,通过拟订方案、立项报批、组织实施、督查通报、绩效考评、成果运用等环节,明确目标、集聚资源、落实责任、提高绩效。要实施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同时找准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深层次原因和体制机制漏洞,从源头上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要完善防治腐败长效机制,把开展专项治理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既注重治标,加大惩治力度,又注重治本,建立健全群众权益维护和保障长效机制,以项目化治理带动长效性落实。
提供专业化保证
建设一支专业化的反腐倡廉队伍,是实现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重要保证。必须主动适应当前我国反腐败斗争形势,创新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切实增强反腐败职能机构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专业化水平。要拓展国际视野,用世界眼光和国际视角审视我国的反腐败形势和任务,紧盯国内外反腐败发展趋势,掌握最新反腐倡廉成果和方法,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进一步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要提升专业能力,提高纪检监察队伍准入门槛,加强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突破大案要案能力,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要优化职能设置,按照机构设置更合理、资源配置更优化、组织效能更高效的要求,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和工作职能整合,精简议事协调机构,进一步明确职能范围,减少职能交叉,提高工作协作能力和工作效率。
(作者系浙江省丽水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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