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我国经济理论和实践中的指导地位(2)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我国经济理论和实践中的指导地位(2)

三、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

没有正确的理论就没有正确的实践,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9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指导下,取得了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一个又一个伟大胜利。实践证明,马克思主义是我们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是指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行动指南。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化经济改革、推动经济发展同样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实际上,关于经济改革与发展的话语权已经是当代中国最重要的话语权,能否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我国的经济改革与发展,并在经济改革与发展的实践中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主义,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命运。存亡之道,不可不察。

1.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不能是空洞的意识形态的说教,而要有明确科学的内涵。就当前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来说,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至少包括以下基本理论:

第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辩证统一的理论。第二,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和在不断实践探索中推进改革的理论。第三,社会主义必然代替资本主义和坚持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的理论。第四,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的理论。第五,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理论。第六,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理论和改革开放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的理论。第七,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基本分配制度的理论。第八,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第九,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理论。第十,对外开放和独立自主相结合的社会主义对外开放理论。

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还必须自觉抵制各种反马克思主义和非马克思主义特别是新自由主义思想对我国改革开放的影响。新自由主义主张鲜明地代表了大资本特别是金融资本的利益,主张全面私有化、自由化、金融化、去政府化,并鼓吹依靠少数专家的顶层设计,甚至通过休克疗法加以推动,这是地地道道的邪路,我们绝不能走。

2.当前经济理论和实践中流行的一些观点,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看,是不全面不正确的,需要我们正确认识,保持警惕。这里仅举两个例子说明。

一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在这一问题上目前流行许多新自由主义的观点,如“大市场、小政府”,“小政府、大社会”,认为政府管得越少越好,认为政府只能为市场和企业服务,只能提供公共产品而不能承担其他更多职能;在市场经济中,政府是裁判员、服务员,而不是运动员,所以,除了维护市场秩序和提供公共服务外,不应当承担更多的职能。这些观点的错误在于:第一,把政府和市场对立起来了,看不到政府和市场之间相辅相成的一面。第二,夸大了市场的作用,认为市场机制完美无缺,贬低了政府的作用,认为政府的作用是无效的。第三,只从微观个体的角度看问题,没有从国家全局的、长远的和根本的利益看问题。第四,没有考虑中国的发展阶段国情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要求。第五,从市场交易和市场竞争的维度看,政府无疑是裁判员和服务员而不能是运动员,但若从经济发展、国际竞争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维度看,政府则绝不仅仅是裁判员,而是重要组织者、发动者和参与者,是主导性的力量。事实上,从早期资本主义到现代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中,政府所承担的经济职能是多了而不是少了,政府的规模是扩大了而不是缩小了,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的作用早已超出“守夜人”的范围,广泛介入经济社会各个领域,政府的强弱已成为决定一个国家国际地位和国际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大市场、小政府”的自由理想早已成为历史遗迹。我国是社会主义的发展中大国,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的作用,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本质要求,二者是内在统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的经济职能包括了计划统筹、宏观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制度建设、保障民生、国有资产管理、收入分配调节等许多方面,远远超出了裁判员和服务员的角色。充分履行好政府的这些职能,对于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实现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关键性的作用,也是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和有效运行的重要条件。因此,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既要更加尊重市场规律,也要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

二是关于“中等收入陷阱”问题。这是由世界银行在 2006 年《东亚经济发展报告》中首次提出的,指的是新兴经济体的人均GDP在突破1000美元的“贫困陷阱”之后进入中等收入行列,但在向高等收入行列迈进的过程中,快速发展期间积累的矛盾将会集中爆发,经济发展既不能继续又无法摆脱原有增长模式,经济处于长期徘徊、停滞而无法进入高等收入国家行列的局面。不少学者认为,经过30多年的快速发展,中国经济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面临贫富差距拉大、产业结构落后、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较大等诸多挑战,上述问题表明中国目前正处于由中等收入向高等收入过渡的发展阶段,很有可能陷入“中等收入陷阱”,并把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作为了推进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的一个重要目标和基本依据,把照搬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现代化的道路和模式当作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必由之路。然而,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观点看,上述的认识存在着一定的误区。这是因为,这一理论把世界上不同国家、不同制度、不同资源禀赋和历史文化传统下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和发展的规律混为一谈,把不同层次和领域的问题如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政策、政治制度等等混为一谈,把本质和现象混为一谈,既缺乏理论依据又缺乏事实根据,无助于人们对问题的清晰把握。正如恩格斯所说的那样:“人们在生产和交换时所处的条件,各个国家各不相同,而在每一个国家里,各个世代又各不相同。因此,政治经济学不可能对一切国家和一切历史时代都是一样的……谁要想把火地岛的政治经济学和现代英国的政治经济学置于同一规律之下,那么,除了最陈腐的老生常谈以外,他显然不能揭示出任何东西”。(《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89页)

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观点看,所谓“中等收入陷阱”只是对一个国家发展到一定阶段表面现象的描述,而不是所有的国家都要经历的普遍规律。如果究其实质,则可以看作是资本主义世界体系中不发达国家经济发展中所面临的特殊矛盾的一种表现形式。马克思在论述作为资本主义发展较为落后国家的德国所面临的特殊矛盾时曾经指出:“在其他一切方面,我们(指德国——引者注)也同西欧大陆所有其他国家一样,不仅苦于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而且苦于资本主义生产的不发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00页)马克思的这一论述不仅准确揭示了19世纪初期德国经济发展所面临的困境,也准确揭示了当代发展中国家所遭遇的“中等收入陷阱”问题的实质。“苦于资本主义生产的不发展”,指的是许多发展中国家在由前资本主义社会向资本主义制度转变的过程中,存在着大量旧制度残余,如自然经济、君主专制、政教合一、种族主义、部落制度等,阻碍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由此产生一系列经济社会问题;“苦于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则指发展中国家伴随着资本主义制度的形成,剥削、两极分化、经济危机等资本主义的弊病日益暴露。特别由于广大发展中国家处于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外围,与处于中心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比,在经济、政治、文化、科技、军事等各个方面都处于依附地位,长期受发达资本主义或帝国主义国家的剥削、支配和控制,处于殖民和半殖民的状态,丧失了自主发展的能力,从而导致经济长期停滞。这就是所谓“中等收入陷阱”的真相。由此得出的结论绝不是照搬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道路和模式,恰恰相反,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关键,是坚定不移地走自主发展的道路,把立足点放在依靠自身力量的基础上,坚持中国人民自己选择的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国家战略,贯穿到现代化建设各个方面。

(作者: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政治经济学评论》主编)

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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