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消除特权车,消除“特权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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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执政案例】

【事件介绍】

15省份“O”段车牌全部取消 遏制特权车

2013年9月1日起,吉林、安徽两省都将视所有悬挂“吉O”和“皖O”号牌上路的机动车,为假牌或无牌照车辆。2013年8月25日,吉林省公安厅相关工作人员对记者说,“目前换牌进展很顺利,下个月开始,再悬挂‘O’牌上路,就按悬挂假号牌查处”。

广西则计划取消除公安系统外的所有“桂O”号牌。党委书记彭清华说,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换车牌只是一个‘小动作’,却蕴含着接地气、转作风、顺民意的‘硬道理’。”7月26日,他与自治区其他常委一道,将常委公务用车由“桂O”车牌,更换成普通民用车牌。

初步统计,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中,全面取消“O牌”的省份达15个;部分取消“O牌”的省份共4个;尚有12个省份未取消“O牌”。

■ 盘点 15省份“O”牌退出舞台

较早实施“O”牌“车改”的上海市,于2004年全面取消“沪O”车牌。

2003年上海“两会”,上海市政协委员章继浩建议取消“沪O”牌照。随后,上海市公安局成立了公安车辆改革课题小组,时任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的郑善和任组长。

曾任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的郑善和向记者回忆,当时存在着是停用部分地区、部分单位的“O”牌(俗称“小改”),还是让当地“O”牌彻底退出舞台(俗称 “大改”)的争议,他们抽样调查警用车使用实情,在对某分局一个大院抽样调查时发现,车辆使用率只有40%;有一辆车一年只跑了8000公里,只是上下班 代步的个人专用交通工具。调研后,上海制定了“大改”决策,2004年1月1日起,全面取消“沪O”号牌。

其后,其他地区陆续采用上海的方案。截至目前,全国全面取消“O”牌的省份共有上海、北京、天津、重庆、浙江、江苏、陕西、河南、湖南、宁夏、四川、安徽等15个。

部分省份公安机关保留“O”牌

与全面取消“O”牌不同,内蒙古、山东是在下辖部分市取消“O”牌,其他下辖市仍在使用。湖北、广西则是回收除公安机关外其他单位的“O”牌。

2013年8月25日,广西公安厅交警总队秘书科工作人员接受电话采访时说,目前,自治区党委常委等四套班子领导带头,将“桂O”车牌的公务用车,换成普通民用车牌。之后,各下辖市、各厅局单位的“桂O”车牌,也将逐步换为普通民用车牌。

这名工作人员说,换牌结束后,交警将上路抽查假“桂O”车牌,“属于公安机关专用的‘桂O’车牌,交警一般一眼就能认出来,所以不会出现大量套牌等问题。”

原湖北省公安厅长吴永文曾在2010年8月10日的公安机关视频会上发言透露了“O”牌“小改”的弊端。2003年到2006年,湖北用三年时间,分批回收除公安机关外的所有“鄂O”车牌。但之后“鄂O”车牌成为“稀缺资源”,一些民警违规发放。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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