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消除特权车,消除“特权思想”(5)

【案例】消除特权车,消除“特权思想”(5)

【启示与思考】

“特权车”问题,早已饱受诟病,对于公众来说,让公务车辆“不再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一直是对行政改革的殷殷期盼。“特权车”问题,从根本上讲,是关乎社会公平的问题。其实,“O牌”作为车牌挂在办特殊事情的特殊车辆上本身并没有错,但是在缺少权力监督和制约的体制之中,在公权内部,出现特权思想、特权群体和特权物化现象在所难免。于是公权私用、滥用将特权车推上了风口浪尖,这也是被百姓所厌恶的根本所在。但是,要消除特权车背后的特权思想还任重道远。

其实,“O牌”所享有的特权是人为赋予的。如果没有特权思想特权意识,任何字母都是平等的,不会具有特殊的意义。而特权思想在我国根深蒂固,这显然与传统的文化习俗有关。尽管现在社会进步了,经济发展了,但特权思想并没有在一些人的心里彻底消除,以至于在很多领域都可以发现特权的影子。要彻底根治“O”牌承载的特权,就需要从制度上、理念上、法律执行上对特权思想和特权文化开刀。

首先是要制度保障,即把权力关进笼子,加强对权力的监督。要通过完善的法律制度,规范公权力的行使。比如,明确行政机关的权力边际,强化公权力“法无明文规定即禁止”的意识,同时明确公权力行使的法律责任。有了明确的权力边际,还要从程序上保证其实施,最重要的是确立和完善行政问责机制,对于违反法律规定,耍特权的人不仅要追究其行政责任,还要追究其经济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其次,要破除特权思想,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要交管部门严格执法,而不是选择性执法,有意放纵特殊号段车牌的车辆,有关部门车辆仍旧专用“O”牌也未尝不可。进一步讲,如果越是特殊号段车牌的车辆违法,交管部门执法越严格,则越能收到法治教育效果,越能提升执法部门乃至政府的美誉。所以,必须强化法律制度的权威,对违法的特权行为严肃惩处,使其承担违法的成本与后果,如此,特权车的利益才会弱化。

特权车换牌是政府打造的亲民形象,为消除官员特权意识可谓用心良苦。换牌,是一次无声的告诫,但毕竟是治标不治本之举。官员们只有消除自己的特权意识,才能真正把“权为民所用”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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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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