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住房保障制度的启示

发达国家住房保障制度的启示

 现阶段,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做好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居民住房保障制度,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上世纪以来,发达国家在解决居民住房问题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建立了较为完备的住房保障制度,学习和借鉴这些经验,对于改善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条件,提高我国城镇化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新华社发

发达国家低收入居民的住房保障制度

美国通过实施《国民住宅法》《住房贷款法》《住房和社区发展法》等法案,建立起完整的保障性住房法律体系,并在1986年《税制改革法》中设立了对低收入住户进行住房税收补贴的项目。美国政府直接投资公共保障住房建设,开发保障性住房项目,供中低收入群体租用或购买。此外,美国的银行还提供低息住房贷款,通过发行债券来募集住房建设资金。

德国的住房保障制度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由政府发起建设公共福利住房,供低收入家庭申请租住。二是出台《住宅补贴法》,由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分别向低收入家庭发放租房补贴。三是实行“先存后贷”合同储蓄模式,银行提供30%住房贷款,其余的由家庭储蓄承担。四是政府对合作社建房给予长期低息贷款借款、低价土地、减少税收、补贴租金等多方面政策帮助。五是通过实施《住宅促进法》《租房法》《建筑法》,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了法律基础。

新加坡在解决住房问题方面堪称“世界典范”。新加坡制定了《新加坡建屋与发展法令》《建屋局法》《特别物产法》等住房保障法案;实行公积金制度,规定职工按法定公积金缴纳率向中央公积金局账户存入部分月薪;推出政府租屋计划,大规模兴建公共租屋,确保80%以上的新加坡人口居住在政府租屋;实行政府补贴政策,由政府负责制定租金和租屋销售价格,政府从财政预算中向建屋发展局拨出补贴。

住房保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住房保障制度是政府的基本职责,同时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重视保障住房的立法工作,构建完备的住房保障法律体系,为公共保障住房制度的实施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多渠道多元化筹集住房保障建设资金,为住房保障制度体系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撑;采用多样化的住房保障形式,依据经济发展状况对住房保障对象和标准进行动态调整,满足居民多层次住房需求。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李天翼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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