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想,并非不尊重领导者。群众与领导者,理当平等地互相尊重,但群众尊重领导者,应是理性地通过监督,帮助领导者用好权力,避免错误远离犯罪,而不是盲目地一味肯定,回避对弱点和错误的批评。认为身为领导就一定正确,不会滥用权力,必然有足够动力积极建立和落实制度,与尊重无干且属于迷信,是求真务实解放思想的障碍,不利于实现约束权力的目标。
约束权力要有法治思维
把约束权力的希望寄托于领导者的政治觉悟和道德修养,没有摆脱官本位意识,还是局限于人治思维。改革开放前实行人治的历史,证明人治不可能约束权力,反而是助长权力膨胀、滥用的催化剂,二者南辕北辙。建立和落实约束权力的制度,必须摒弃人治,依靠法治。法治就是以规则约束权力,不允许任何人享有凌驾于宪法之上和置身于法律之外的绝对,以此保障权力依法行使,维护群众的自由权利不受侵犯。事实上,法治薄弱或缺位,权令智昏、唯利是图、胡作非为的现象就会泛滥,再杰出的领导者也难以终其一生都不误用、滥用权力,更不存在代代领导者都严格自律,永远正确行使权力的可能性。
法治可以保证约束权力的法律和制度的稳定性,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不会出现朝令夕改、人亡政息。坚持法治,使体现人民意志的宪法和法律得以实施,就能使民众维护权利的要求和行为顺利发挥作用,有利于社会稳定。建立和落实制度,就不必依赖领导者自觉的表率作用,群众享受公仆和权力提供的良好公共服务,也不必被动指望遇到好领导的运气。
法治建设取得成效,人民群众充分行使权利,积极参与对权力的严格监督和约束之时,就是把权力紧紧关在制度化笼子里的目标实现之日。
树立敬畏群众的理念
明白群众是制度建设主体,对领导者而言,可以深刻理解我们力量的源泉是人民群众,真正明确权为民所赋的道理,树立敬畏群众的理念,从而争取主动,坚定贯彻群众路线的决心,做到积极推进制度建设,取信于民赢得人心。对群众而言,有利于认识自己责任、义务和力量,从而增强自信,克服对遏制滥用权力和腐败现象的无力感、挫折感、失望感,理直气壮地积极主动行使民主权利,督促建立制度,监督落实制度,与滥用权力行为作坚决斗争。
群众与滥用权力行为作坚决斗争,必然既反对该制定而不制定必要制度的不作为,也反对该遵守而不遵守制度的乱作为。对此很重要的一个办法,是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协、新闻媒体、各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网络自媒体的作用,反映民意,促进体制内外互动。支持积极建立和落实制度的领导者,追究消极不作为的领导者的责任,直至收回他的权力。同时对滥权行为,腐败行为必须零容忍问责到底,不可半途而终,防止问责出现“烂尾工程”。
人人都坚定信心,弘扬法治精神,依法行使权利,对滥用权力的行为坚决“说不”,必然可以实现把权力紧紧关在制度的笼子里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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