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亮点
原则:
当事人权益最小损失
实施非强制性措施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应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城管执法协管员无权处罚
协管员巡查发现违法行为,劝导违法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不得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
执法行为:以不接触当事人身体为原则
城管人员在执法时,不得有以下行为:越权执法,粗暴执法,非法损坏、使用涉嫌违法行为的工具和物品,酒后执法,着制服进行私人活动,以及其他与执法人员身份不相称的行为或者表现。
除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及工作人员的执法工作以不接触当事人身体为原则,不得非法损坏公私财物。执法人员无意损坏当事人的合法财物的,应当场道歉,并予以赔偿。
对于阻碍、妨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现场民警采取措施制止无效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可以暂停执法工作,待公安机关处置完毕后视情况恢复执法活动。
城管礼貌执法为何会吓跑小贩
屡屡曝出“全武行”的城管执法形象,需要“文明执法”来修复,这应该也是小摊小贩们乐见的。诡异的是,当城管们开始“友善”地讲“礼貌用语”时,小贩们竟落荒而逃。为何会出现这等怪事呢?
首先,小贩们对突如其来的“礼貌执法”不适应。见多了城管野蛮执法,小贩远远地看到城管,条件反射就是赶紧逃跑,等城管走到眼前,可能就会不由分说地罚没。惹不起城管的小贩们,已经习惯了“躲”。城管突如其来的“礼貌执法”,对小贩而言,肯定有些莫名其妙。
其次,小贩们对突如其来的“礼貌执法”不信任。对小贩们而言,城管文明、礼貌的开场白,远不如让他们的营生顺顺当当地做下去。小贩们担心,在一段礼貌的开场白之后,会不会被“文明”地收缴、罚没呢?会不会被“文明”地告知从今往后他们不能再出现呢?会不会被“文明”地告知乖乖束手就范呢?而这些代价显然是他们无法接受和承受的,见到城管就跑或许是他们的最优选择。
礼貌执法、文明执法,当然是值得期待的,但是在具体执法中,城管不应刻意地传达“文明和友善”,而应该努力解决小贩们最渴盼的诉求,比如在指定范围内,给他们划定可以文明经营的区域或商品类别。说句“您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文明执法,只有让小贩们看到真真切切的文明执法带来的效益,才能让他们从心底接受这“突如其来”的改变。在这个过程中,城管表现出的平和与友善,表现出的礼貌和文明,才是最接地气的,才不会吓跑小贩。
城管一句“您好”,只是文明执法第一步
近些年,城管与摊贩发生冲突的事情不时发生,以致于城管人员成了不受许多人待见的群体。为了改善与摊贩的关系,提升社会形象,城管部门从来没有停止过相应努力。不论是武汉市的“鲜花执法”、“路演执法”,还是合肥市的“洋城管”,抑或是广州市的礼貌用语,都试图改变人们对城管的不良印象,完成城管新形象的塑造,以提升社会认同度。
任何一项新的公共政策,都有一个“落地”的过程。城管礼貌用语遭遇“您别跑”的尴尬,不过是一种“转型的阵痛”。对于城管礼貌用语,摊贩有一个“适应—接受—认同”的过程。换言之,摊贩并不是反感城管礼貌用语,而是担心与城管接触会受到处罚。
与生硬的语言、粗暴的态度相比,城管人员通过礼貌用语传递出平等、文明的符号信息。从实践来看,起初许多人将“鲜花执法”、“路演执法”当成笑话,但坚持下来,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不出言不逊、不讽刺挖苦、不说脏话,看似是一件小事,却见证着城管工作理念的转变与更新。由此观之,礼貌用语作为城管和摊贩良性互动的前提,有助于在对话中消除分歧、化解矛盾。
当然,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直接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并不是一句简单的“您好”、“谢谢”就能万事大吉。城管只有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才能避免“您别跑”的尴尬,回归到“您好”的信任与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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