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争在创新群众工作方面走在前列(2)

力争在创新群众工作方面走在前列(2)

将新媒体应用于检察工作实践,这是近年来湖北省检察机关致力于做好“指尖上的群众工作”的一大特色。

通过手机等新媒体浏览民意,是敬大力每日的“必修课”。

“新媒体的建设和应用,不能只满足于宣传需要,更应该扩展到做群众工作当中去。我们正在研究开发一个便民利民的综合性微信服务平台,叫‘湖北检察’,不久将推出。这个平台不再只停留在新闻宣传层面,而是通过融合微博、微信、客户端、手机报等多种形式来构建一个网阵,全方位适宜不同人群的需要。”敬大力边介绍,边引领记者在他手机上浏览该平台的“雏形”。

平台中设置了“律师阅卷预约”、“举报·控告·申诉·投诉”、“查询处理结果”等多个栏目,其中“‘身边的检察院(室)’的设置类似于微信里的‘附近的人’,有定位功能,能够帮助使用者标识出电子地图,找到最近的检察机关。”介绍到这里,敬大力饶有兴致。

“要把检察信息直接送到群众手里。”敬大力希望借力“网站、博客、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多种载体打造出一个“鄂检网阵”,让更多群众通过“指尖”与全省检察机关实现互动交流,向群众提供便民、利民的服务平台,并对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快速反应。

湖北省的网络检察工作,能够走在全国的前列,与敬大力的创新群众工作理念有莫大的关联。“网民就是真实的群众。电脑、手机,特别是智能手机的出现,改变了人们的阅读方式。所以,做好新时期的群众工作,要立足于创新,要主动适应时代的发展和形势的变化。”

开展专门性、特殊性群众工作

“中央部署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于湖北检察机关来说,是一次很好的契机。我们现在考虑的,不再是如何一般性地开展群众工作,而是如何将群众工作进一步深化、细化、实化。”敬大力告诉记者,早在2008年,该省就积极展开了检察机关群众工作的探索和实践。

责任编辑:刘萌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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