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争在创新群众工作方面走在前列(4)

力争在创新群众工作方面走在前列(4)

核心提示:任何时候征求到群众的意见,都要‘立查立改’,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也要在下一环节及时抓紧解决。只有把群众遇到的问题当成自己亲人遇到的问题去解决,才能取得群众的信任。

防止“泛化”、“矮化”、“庸俗化”

敬大力早些年当过工人,下过基层,在高检院机关工作期间,在多个部门领导岗位工作过,并分别三次在地方挂职锻炼,可谓履历丰富,对于“四风”之害,他有着深刻的理解:“‘四风’问题看得见、摸得着,是损害党群关系、检群关系的重要根源,必须铲除。”

在查摆问题、征求意见过程中,敬大力发现了一些不好的苗头。“有些地方的同志把中央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初衷‘矮化’、‘庸俗化’。比如有的人反映问题只从个人利益出发,完全不顾及他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偏离了活动的轨道,提出的意见完全没有建设性、没有高度,心里始终装着个人的‘小九九’,这样不出于公心的同志能做好群众工作吗?”敬大力质疑说。

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敬大力还发现,个别地方不顾实际地要求开会必须在多短的时间内结束,讲话必须限制在多少字,结果这种新的形式主义导致任何问题都没有解决,“会开多久?讲话讲哪些内容?唯一的标准就是说清问题、解决问题”。

为此,敬大力明确提出了“三防”,要求在思想认识上防止三个倾向:一是防止“泛化”。“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要针对“四风”问题,对准焦距、找准穴位、抓住要害,不能“走神”,不能“散光”。二是防止“矮化”。不能成天去抓鸡毛蒜皮的小事,或借口群众利益抬高个人私利,要抓住关键问题予以整改。三是防止“庸俗化”。不能在查找问题时搞“上下一般粗”,找不出、找不准自身问题。不能用一种形式主义代替另一种形式主义,也不能出于作风不正而反对其他不正作风。

为突出检察实践特色,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敬大力要求省院领导带案下访,认真做好息诉罢访、化解矛盾工作。为着力保障改善民生,根据群众呼声,在全省部署开展了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贪污贿赂犯罪等专项工作,深入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等活动。

敬大力认为,要做好群众工作,关键在于构建一个长效机制和有效平台,让群众的诉求有途径去反映,有相应的完善机制和平台去解决。

责任编辑:刘萌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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