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语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我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提出的“照镜子”有如下理解: 一、以党章为镜。党章是执政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遵循的总规矩。对照党的纪律、群众期盼、先进典型,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上摆问题、找差距、明方向;以党章为镜,看是否符合党员标准。 二、以十八大会议精神为镜子。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提高理论水平,将十八大会议精神作为贯彻前进的动力与支柱。明确工作的方向,及时对工作进行调整与梳理; 三、以人民群众为镜子。按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接受群众批评与监督。要明确自己工作的责任与义务,找出工作中的不足与缺点,积极改正。
(作者单位:国家人口计生委科研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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