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扬“枫桥经验” 践行司法为民(3)

发扬“枫桥经验” 践行司法为民(3)

宜州市人民法院干警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把握和认识“枫桥经验”的时代内涵,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发扬优良传统,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完善工作制度机制,不断提升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宜州市的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司法保障。

(作者系广西宜州市人民法院院长)

责任编辑:姜波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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