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宋王朝对乡村社会的柔性治理

赵宋王朝对乡村社会的柔性治理

中国传统乡村社会变化相对缓慢,往往不会随朝代鼎革而发生剧烈改变。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指出:中国村落里生活的农民,是“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矩的自由”。中国传统乡土社会的秩序维持,是无治而治的“礼治”社会。所谓的“从心所欲而不逾矩的自由”,或许近似于不受约束的“自在生活”。赵宋一朝的村民,在具体日常生活中的诸多“国家不在场”的“私”领域,皇权是没有能力控制个人的日常活动的,所以,宋朝乡村中的农民确实在很宽阔的领域内享有“自由自在”的生活。对于宋朝农民的研究,学界以往很少以“自下而上”的视角去体察农民生活的历史面相。而宋朝村民生活的世界是多姿多彩的,努力展现其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世界,构建村民视角的日常生活样貌,让我们在城市化日新月异的今天,或可更多窥测渐行渐远的传统乡村历史中那些斑驳的旧影。

皇权“不在场”

在民众信仰领域,宋朝开始普遍对民间神祇进行封赐,官府试图通过封赐来驾驭民间神祇的力量。官府引导鼓励民众祭祀灵验祥善的神祇,禁止祭祀邪淫之神。但事实上,中国的村民是最讲求实际的,来自庙堂之高那些虚无缥缈的“指令”,在他们看来都很遥远。在他们的世界里,许多难以解释和处理的事物,只能求助于冥冥诸神。村民秉持“唯灵是信”的理念,官方的封赐制度并不能阻止世俗村民信奉祀典之外的神祇,如绍兴有祠庙“极宽大,虽不预春秋祭典,而民俗甚敬畏”。温州、福州相接之地“有小丛祠,揭曰钱王庙,不载祀典,亦不知起于何年及钱氏何王庙也,土俗往来,咸加敬事”。又如《夷坚支乙》记载博州高唐县有富民聂公辅,“酷信巫祝,奉淫祠尤谨敬”。村民的信仰,往往内在于精神生活领域,如果没有仪式,外在看来无影无踪,皇权的触角无论如何延伸,要对其严密监控甚至完全改变其信仰,则难以奏效。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李天翼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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