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宋王朝对乡村社会的柔性治理(2)

赵宋王朝对乡村社会的柔性治理(2)

面对乡村中的广土众民,来自皇权的控制网络相当有限,多半难以抵达社会的最基层。在宋朝,乡村中的主户本应有自己的田产家业,但也有为人雇用者,如有村民某“常为人佣贩涉远,在家之日少”。《夷坚志》中的“抚民冯四,家贫不能活,逃于宜黄,携妻及六子往投大姓。得田耕作”。民户贫穷不能生存,逃难他乡,佃种有田人家的土地,这样一种生存生活过程,往往是皇权难以监控的。诸如此类村民“私”领域的活动: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礼俗礼仪、宗教信仰、乡规民约、社会规范等,大多也是皇权不在场的场合。

就赵宋一朝对乡民的管理而言,皇权的政治制度设计是较完善的,但这并不能代表实际绩效也是令人满意的。广大乡民在乡间日常生活中的某些行为,逃逸于法规之外,也多是皇权的触角难以控制的——来自皇权的控制力是相当有限的。如《名公书判清明集》中的许多豪横乡里的案例(大多是富豪农户或官户欺凌自耕农和佃农),就凸显出皇权在基层社会中的软弱无力,难以真正控制社会秩序的良性发展。

“官治”网络笼罩田园景象

皇朝更多关注的是财赋和劳力的来源,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固,此外的一切,似乎都难以进入朝廷的视线。但事实上,宋朝乡村中的广大民户,生活在一个庞大而细密的网络中,其中有来自皇权向乡间渗透的“官治”控制网络。它表现为刚性的州县行政管理,各种法规对民众的约束,以及“以民治民”的“半官方化”的乡役制度。再则是柔性的儒家纲常理念的教化和同样属于“以民治民”模式的宗族网络。由于宋代儒士人数的激增与纲常教化观念广泛传布,所以,给人的印象是,整个社会控制网络几乎是无所不在的,事实果真如此吗?

对于广大村民而言,“天高皇帝远”,但来自皇帝的各种信息和网络又似乎是无所不在的,村民大都具有浓厚的王朝认同理念;对于朝廷而言,广土众民,是朝廷良性运行的财赋和人力基础,控制这些资源,是每一个王朝的梦想。但是,对于宋朝村落中的广土众民来说,在“官治”与“民治”交织下,更直接的控制模式是朝廷的“以民治民”——以宗族、乡役等模式,力图将皇权的每一根神经末梢都围绕在村民周边。在村民日常生活的“私”领域中,皇权是没有足够的行政力量完全介入其中的。中国聚族而居的农民基本上是不流动的。似乎过着“不知有汉,无论魏晋”、“山中无甲子,寒尽不知年”的“自在生活”。实际上,只要乡村民众按时缴纳赋税,保持乡间社会秩序的稳定,皇权的控制是相对无力或疏散的,但这并不意味着皇权控制的若有若无或是说“无为而治”。一旦村民的这些“自在生活”影响到皇权及其政府机器的正常运转,来自皇权的官府控制网络又是无所不在的。

中国传统村民生活是相对自由的,皇权的控制是相对疏松的,村民物质和精神生活也是多姿多彩的。在“中国传统乡村”渐渐沉睡于历史记忆的今天,再度呈现历史旧影,从传统历史中国的乡村汲取养分,建构美丽中国的历史图像,将成为学者的一大责任。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暨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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