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推进反腐败工作的思考(2)

新形势下推进反腐败工作的思考(2)

第二,扩大群众监督渠道。对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问题,群众看得最清、感受最深,也最有发言权。实践证明,群众参与的程度越高,制约监督的力度就越大,腐败的空间就越小。为此,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动员、组织群众的能力,特别是加强对现代网络传播特点的研究,借助互联网,主动及时、实事求是地传播正面消息,激发和保障群众参与监督的政治热情。同时,大力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搭建群众监督的平台,拓宽群众反映问题、建言献策的渠道,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三,整肃党员干部队伍。结合全党正在深入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着力督促党员干部“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破除特权思想文化根源,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必受监督”、“违规必受惩处”的理念,逐步形成积极向上的政治生态环境。在这个过程中,要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建立违规必究的责任机制,对不认真执行、不及时执行和拒不执行制度的行为,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查处。

第四,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制度问题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特点。因此,制度建设是治本之举,可以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成果,从根本上消除腐败。于此,有关部门要重点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对已经制定的制度文件,必须突出细化管理、量化控制和程序化运作,及时制定具体明确的实施意见和配套办法,防止过于原则笼统而导致实际操作无所适从,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确保制度落到实处。

(作者为中共北京市西城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责任编辑:姜波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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