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治意识形态与传媒改革:关系与影响

中国政治意识形态与传媒改革:关系与影响

【摘 要】本文探讨中国政治意识形态变迁与传媒改革的互动关系问题,着重分析了中国社会主义变迁对传媒改革的影响,聚焦在从组织意识形态的核心观念的角度梳理和分析了中国四代领导集体实践意识形态的变化与传媒改革的关系,表现在权力结构观、矛盾论、经济中心论和发展观对媒介体制、行业格局和发展观念等方面改革的影响。

【关键词】意识形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传媒改革

纵观中国媒介发展历程,改革不仅是一个极为常见的词语,更是媒介业的一种常态。就21世纪头十年来说,从17号文件倡导以资本和业务为纽带进行结构调整,到21文件开启公益性事业和经营性产业分类发展,再到《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出台;从构建跨地区、跨媒介的媒介集团到推进三网融合;从公益性事业改革与建立现代产权和企业制度,到公共服务体系的构建与资本化的深入,改革涉及到媒介体制改革、产业结构变革、经营管理改革、媒介技术革新等各个领域和层次。若回溯改革开放30年以来,同样如此。从37号文件的“四级办”到82号文件的“四级变两级”,从默许、允许进而鼓励媒介进行广告、自办发行等商业活动到“事业单位,企业化经营”模式的确立,等等。若追溯到建国60年以来,更是如此。从国有化到商品化、市场化和资本化,从国有制唯一到国有为主导多种所有制并存,从政治宣传功能唯一到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显现,从财政全额拨款到差额补贴和多种资金来源,等等。若再往前上溯到20世纪以来,又何尝不是呢?无论是辛亥革命、五四运动,还是新中国的建立,无不伴随着媒介的改革。而可预见的“十二五”及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改革也将是中国媒介的一种基本现象。为何如此?这是因为中国的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迄今还是个变量,是因为分分合合的中国历史演变轨迹,是因为思想文化断裂的危机一直是中国近代、现代思想脉络的一种困扰和问题,更是因为政治意识形态的不断变迁。进一步讲,媒介不仅具有意识形态属性,而且是塑造人们意识形态的重要载体,同时,意识形态变迁深刻地影响着媒介制度、体制,决定、推动或制约着传媒改革。

当前,经济、社会和技术迅猛变化对传媒改革又提出了新的诉求,特别是信息传播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应用并辅之以不断深化的全球化进程,带给媒介业将是一场革命性的变革,同时也会极大地促动着价值理念与社会的变化,传媒改革与转型也将更加快速和猛烈。由此,“改革”一词仍是中共意识形态的一个关键词,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改革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必须以更大决心和勇气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大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因此,有必要梳理和分析中国政治意识形态与传媒改革的互动关系,研究中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变迁如何影响传媒改革,挖掘期间的变与不变,审视促使和制约媒介发展的意识形态根由。

 一、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与传媒改革

(一)意识形态:内涵与关系

意识形态是社会科学领域一个非常复杂和多义的概念,迄今尚无一个能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定义,但这并不影响学界和业界运用这一概念及其相关理论分析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现象与推动社会变革和社会活动。本文倾向于意识形态是关于世界的一套信念[1],体现为个人、组织和阶层的思维方式特征。正如Karl Manneheim所认为的那样,意识形态可以分为具体或特别的个人观念与超越个人层面的阶层、组织和社会等全面或整体观念等层次[2]。同时,意识形态也是可以分领域的,经济、政治、文化意识形态等。其主要功能包括对现存社会秩序予以解释,即世界观;塑造美好社会远景和规划政治变迁及其影响,关乎到政治信仰和理念体系、执政理念、社会各阶层利益分配观等[3],集中在世界观、价值观、权力结构观、利益观和治理观等。中国传媒改革始终与政治变迁密切相关,与中国共产党的意识形态变迁密不可分。不仅因为政治属性是中国媒介本源性特征,喉舌论与意识形态宣传功能始终是中国媒介主要论断与首要职能,而且“党管意识形态”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重要原则和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的一个重要方面,必须始终牢牢坚持,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4]。进一步讲,研究与中国传媒改革相关的意识形态变迁实质上是讨论作为政治组织的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变迁与传媒改革的关系。

(二)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及其变迁:理论与实践

组织的意识形态与阶层、个人的有所不同,组织具有明确的目标指向性、技术操作性,其意识形态应是一整套系统化的用于建构和运行组织的行为理念。而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则将个人层面和超越个人层面的意识形态揉合在一起,因为个人思想源于其所在阶级的社会母体,生于什么样的阶级可能就会有什么样的思想。理想的组织意识形态既要让个人忠于组织事业,还试图促使其正确地行动,中国共产党的意识形态一直在追求和实践着这样的双重效果。进一步讲,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包涵了理论(纯)意识形态(pure ideology)与实践意识形态(practicalideology)两部分[5],纯意识形态是核心理念,规定了是非正误的道德伦理价值,是洞察意识形态内部关系的本质理性;而实践意识形态则是行动的工具,规定行为及其预期直接效果的规则和规范,给予个人以具体行动的原则和方法。也就是说不仅要有正确的思维方式,更重要的是要有正确的言论与行动,即立场。

中国共产党理论意识形态源于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乎到世界观和合法性问题,其普遍真理就是通常所言的“理论”;实践意识形态则来自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关乎到具体性和国情,也就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中国化——“思想”“观念”等[6]。简化为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中国革命、建设和发展的实践=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正如Franz Schurmann所言,中共意识形态变迁可以概括为一种不变的普遍真理(马克思列宁主义)与变化着的个人(领袖)意识形态的不断结合过程[7]。

自改革开放以来,旨在建设和发展的实践取代了革命实践,成为意识形态的核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概念是邓小平在中共十二大开幕词中提出,此后历次党代会均明确运用并确立为伟大旗帜。实际上,毛泽东思想也可以纳入这一概念中,因为其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与改革开放以来是同源的和一致的,只是实践意识形态的侧重点有所不同。正如哈佛大学经济学教授雅诺什 科尔奈所言,社会主义体制有革命过渡体制、经典社会主义(经典体制)和改革社会主义(改革体制)三种不同的体制原型,中国在1949年建国之后进入了经典社会主义体制阶段[8],即中国经典社会主义确立和形成,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步入了改革社会主义时期。由此,对中国传媒改革与政治意识形态的研究集中在中国社会主义变迁与传媒改革的关系,具体到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与传媒改革的关系。

(三)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与传媒改革:中观与微观视角

传媒改革是多层次的,既有经营管理等微观层面和规制政策等中观层面,又有体制和制度等宏观层面。制度体制的变革往往取决于政治体制、经济体制等更为宏观的制度和体制变迁,中国传媒改革触及到制度和体制层面有建国初期国有传媒制度的确立、改革开放以来基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传媒体制的形成与嬗变,与此密切相关的是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这两个中共意识形态变迁的关键点和转折点。毛泽东思想建构了中国媒介的基本制度,是对建国前传媒制度的变革;邓小平理论开启了传媒的商品化、市场化和资本化,形成了“一元制度二元运作”体制模式,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完善和丰富了这一体制。这期间作为理论意识形态的马克思主义是不变的,即邓小平所言的“老祖宗不能丢”,传媒国有制和基本职能也是基本不变的。而变的是基于革命、建设和发展时期的实践意识形态,传媒改革也集中在中观和微观层面的变化。因此,研究中共意识形态变迁与传媒改革的深层次关系,就聚焦在探讨在现行制度和体制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嬗变与传媒规制政策变迁的关系上。

 二、改革开放前中国社会主义变迁与传媒改革

改革开放前是中国社会主义的确立和形成时期,这个时期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的主要功能是有利于获取新民主主义革命革命和斗争的胜利以及共和国的建立与巩固,其核心是毛泽东思想,中共七大将其确立为指导思想和方针,并写入了党章,被誉为中国的共产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由于处于革命和新制度确立和建设时期,意识形态对新制度的发展、稳定和最终固化起着重要作用,并为现实中出现的东西提供了合法性支持,因此,意识形态的泛化成为这个时期的一个典型特征,“所有‘层面’都涂满了意识形态的涂料”[9]。传媒改革的指导思想、原则、体制和政策变迁皆以毛泽东思想为圭臬,应该说这是首次中国传媒改革,即建构与中国社会主义相称的传媒体制和政策体系,是对建国前传媒体制等的重构与革新。

(一)矛盾论与权力结构观

矛盾论是毛泽东思想的核心,也是中国经典社会主义的基本世界观和方法论,集中体现在毛泽东的《实践论》、《矛盾论》以及《论十大关系》和《如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等文章中。矛盾论直接源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对立统一规律和阶级斗争学说,也与《易经》所言的阴阳对立等中国传统观念密切相关,认为无论是自然界还是社会和思想领域中的任何事物都存在着相互依存而又相互排斥和否定的对立面,在这种矛盾性统一和斗争中不断发展。由此,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道路始终是阶级斗争或冲突的必然结果。也就是说世界上总是存在着进步力量和反动力量之间的明显和潜在的对立和统一,在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初期,国内社会存在无产阶级与资本阶级的斗争,国际上存在着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斗争,这些斗争是一种常态,没有斗争就无法推动社会的发展,甚至做不成任何事情。

建国后矛盾论推及到政治、经济和社会等各个领域,大跃进和文革时期演化到极端的程度,沦落为非此即彼的简单二元论,改革开放后纠正了这种错误的导向,不过矛盾论的影响是深远的。在政治上表现为民主集中制,存在着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中央与地方等的对立统一;在经济上表现为对立统一的结构观,存在着长期目标或利益和短期目标或利益的矛盾、农业与重工业和轻工业、中央与地方、国有与合作和私营以及大中小规模等行业和产业间的矛盾,还存在生产、增长和消费之间的矛盾、资本密集型与劳动力密集型之间的矛盾;在社会上表现为社会阶层间的矛盾观,存在官僚与大众、官僚与干部(党)、领导与被领导,还存在专与红、私人与集体、物质与意识形态、个人回报与集体回报、待遇与分配之间的矛盾。第一个五年计划后,第一代领导集团认为建国后的头五年的失误就在于厚此薄彼,突出矛盾的一端,忽视了另一端的发展。由此从第二五年计划开始强调同步发展,迅速推进和提高被忽视的另一端,但由于方式上的极端化、步伐上的理想化和方法上的简单化,酿成了乌托邦式的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

权力结构观是意识形态的重要部分,也是中国经典社会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根本。首先,强调权力的重要性。权力不仅是实现其他重要目标和执行任务的工具,而且是最终的善和内在价值,也就是权力既是手段又是目的,即“权力问题是革命的根本问题”,“夺取权力只是一个开始”,“关键是保持权力、巩固权力”[10]。其次,中国社会主义国体和政党制度是人民民主专政,即作为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代表人民(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对人民内部实行人民民主,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和犯罪分子实行专政,而专政是指“不受限制的、凭藉暴力而不是凭藉法律的政权”[11]。最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了解和代表人民的利益,并领导整个社会,社会权力结构具有家长制和自洽性特征,正如雅诺什 科尔奈所分析得那样经典社会主义官方意识形态具有权力的自我合法性和“父爱主义”特征[12]。由此,执政党和政府是全能的,主导、主宰和管办政治、经济和社会等各个领域一切事务也就顺理成章了。

(二)国有制与党管媒体

矛盾论和权力结构观在传媒领域集中体现为国有制和党管媒介。既然中国社会主义是与资本主义、封建主义等对立的,是对一切社会主义敌对势力的专政,而集体主义和结果平等又是社会主义不同于资本主义等的核心理念[13],国有制和中央计划经济模式也就自然是私有制和自由市场经济模式对立面,成为社会主义专政的有效模式。由此,国有化运动推及到整个经济、社会和文化领域,传媒国有制也因此确立。传媒的社会主义改造实质上就是产权国有,组织及其人员的模式和观念乃至行为的国有化、集体化,而且将任何与资本主义和私有制有关的组织模式、观念等都纳入到了被改造或敌对的范畴,传媒机构也因此成为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具有父爱主义特征的权力结构视传媒为党、政府和人民的喉舌,政府是人民的政府,而人民的利益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代表,因此,党管媒体是天经地义和合理合法的,媒介机构属于意识形态宣传部门和行政机构,是党的舆论阵地和思想战线。这个时期的传媒政策集中在中共的新闻政策、宣传政策和文艺政策,党性原则也成为媒体的基本思想意识、政治要求、组织原则和行为准则。同时,权力集中与官僚/干部管理成为媒体的基本组织结构模式与协调机制,传媒机构及其人员也是按照行政级别来划分,与中共的组织结构模式具有同构性。

在共和国的头30年里,中国社会主义在意识形态泛化、运动化、斗争化与国有化等社会主义改造的过程中确立和巩固,中国传媒国有体制、官僚化的组织结构和行政化的行业格局随之形成。不过,这种以政治意识形态统合社会的各个领域,形成的“总体化社会”和“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一体化”[14]社会和全能型政府与权力高度集中的组织结构模式,与新民主主义革命和建国时的富庶、平等和发展等美好承诺尚存在一定的差距,也没有很好地扭转经济发展滞后和社会文化生活相对空乏的局面,新的改革也就势在必行。

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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