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有何困境?
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力、信息不透明
“预防腐败工作最基本的应该是制度建设。如今社会乱象、腐败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制度不健全或者说是规则粗放,无法操作。我国不乏制度,但真正能够遏制腐败的制度较少。”广东省纪委预防腐败室主任、省预防腐败局副局长黄力在谈到制度问题时特别强调。
上海市预防腐败局副局长林云存提出,当前制度建设方面的主要问题,一方面是不配套、有漏洞,在某些方面还存在“盲区”;另一方面是有些制度在执行中有偏差,存在“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
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林云存表示,“职务犯罪现象的存在和现实情况下监督无力、不力、不到位等密切相关。一是怕得罪人,不愿监督;二是担心报复,不敢监督;三是业务不精,不会监督;四是种种干扰,不能监督;五是为谋私利,不真监督。”
通过分析一段时期内行政问责类和腐败类案件,河北省监察厅副厅长丁万明得出的结论是“对行政决策环节的监督制约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我省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结果中22.1%的群众认为加大反腐败力度,必须‘推进办事公开,实现权力阳光运行’。”浙江省监察厅副厅长、省纪委研究室主任叶怀贯认为,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部门和领域往往权力运行透明度较低、暗箱操作较多。
他还表示,目前信息公开工作只是处于初级阶段,在公开的方式、程度、范围、及时性等方面,都有相当大的改进和升级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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