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举联防 亮剑“职务犯罪”(3)

多举联防 亮剑“职务犯罪”(3)

核心提示:10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继1989年后时隔24年再次向全国人大作反贪污贿赂工作报告。从此前十八大的反腐倡廉战略部署到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要求,再到落实“八项规定”和整治“四风”,中国空前重视反腐。

“不敢为”“不易为”“不能为”的防治体制如何构建?

加强制度建设、推行信息公开、重视法治思维 

要使职务犯罪“不敢为”“不易为”“不能为”,要从惩戒机制、防范机制和保障机制三方面入手。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副教授韩春晖表示,腐败问题究其实质是权力与贪欲的结合,预防关键在于防止两者“结合”,这就要求必须有长效、常态性机制。

“标准越具体,干部的行为越自由。”黄力认为,在制度设计上,不仅要简而实,还要注重细节标准化。这既有利于监督,又能使公务人员处理公务活动有章可循。同时,反思已发案件,及时修订原有制度也很重要。

林云存表示,在用人制度上,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作用,对用人失察的要追究责任;在权力制约方面,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在市场化配置资源制度方面,通过精简规范审批权、减少自由裁量权、实行部门权力与部门利益彻底脱钩、培育和规范市场中介组织,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

“我国目前仍然缺乏系统、完备、适合中国国情的预防职务犯罪法律体系。在全国统一的有关职务犯罪预防法律出台前,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着力推动地方的相关立法工作,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适时提出立法建议,推动全国人大的立法工作,力求在法律层面上对职务犯罪预防的主体范围、行为模式、程序规范、责任设定等重大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辽宁省营口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张忠民说。

丁万明认为,提高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法治化水平是反腐工作法治化的当务之急。在当前情况下,借鉴法官、检察官和公安干警队伍建设职业化、法治化经验,积极建立纪检监察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或是一项战略之举。

韩春晖说:“当前有些腐败问题恰恰成为阻碍政府进一步信息公开的阻力。反腐工作与信息公开陷入一种恶性循环,要走出这种循环,各级政府需要推行‘权力清单’,越可能有问题的领域越要求主动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信息公开贵在把握规律、重在路径选择。”叶怀贯表示,在公开规律上要遵循从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从权力公开向利益公开、从主动公开向互动公开的升级。在路径选择上要从事关群众切身利益、腐败易发多发的权力事项入手。“要逐项完整地向社会公开权力,而不能随意性、随机性太强。”

林云存说,预防职务犯罪,建设廉政文化,要重视思想防腐,把教育放在第一位。同时,还要重视发挥媒体传播主流价值观的作用,用健康的思想占领主阵地,发挥其主体引导作用。

责任编辑:姜波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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