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建淼: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行政体制改革着力点

胡建淼: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行政体制改革着力点

核心提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建设法治中国的两大支柱。建设法治中国应当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建设法治中国应当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中国改革向广度深度推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所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标志着中国将启动全面深化的改革。说它是“全面改革”,是因为改革内容覆盖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六大领域;说它是“深化改革”,是因为它是继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新一轮改革,这是对中国35年来的改革开放的总结和深化。

建设法治中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改革方向和目标。“法治中国”是今年年初习近平同志在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问题上的一个重要批示中首次提出的一个法治建设新目标,它是自党的十五大以来,有关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中国版”、“升级版”和“综合版”。“法治中国”是将法治的共性与中国具体国情相结合的产物,是对自党的十五大以来依法治国方略的新提升,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综合体。这次全会,不仅将“建设法治中国”被正式写入《决定》,而且还将它单设一个部分,确立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改革方向和工作方向,这标志着中国的法治建设进入到一个新阶段。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建设法治中国的两大支柱。建设法治中国应当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建设法治中国应当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其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建设法治中国的两大“抓手”。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条件,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关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实现公正司法的前提,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司法保障。

行政体制改革要继续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行政体制改革的着力点。继续推进政府行政体制改革,是我们党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领域和内容。行政体制改革关键是继续转变政府职能,把握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目标和方向。行政执法体制是行政体制的核心内容,是指我国行政机关依据宪法和法律履行行政职能、治理国家和社会的机制和方式的综合体现。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要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高效便民,实现公平正义,达到有效的政府治理。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为了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建立公正司法,就是要彰显文明,惩处邪恶,不让诚信者吃亏,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建立高效司法,就是要树立群众观念,方便群众诉讼,在合理的期限内做到案结事了;建立权威司法,就是要确保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能够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让每一项司法裁决都能得到执行。

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是司法改革的新亮点。我国宪法明文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司法是人权的卫护者和保障制度。一切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都应当得到追究。中央在改革决定中要求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特别是明文废止劳动教养制度,法学界几十年来的呼声得到有效回应。(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主任、教授 胡建淼)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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