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金权: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3)

江金权: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3)

核心提示:重点围绕解决“四风”问题、密切联系群众建立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  作风方面的问题,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表现。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作风,抵御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要从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做起,并且用健全的制度作保障。

第七,健全反对特权相关制度。党的性质、宗旨和社会主义制度决定了各级领导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不能有党的规定和国家法律之外的任何特权,不能以私利损害公共利益。这方面,中央也有明确规定。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不严格执行中央相关规定,为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等打招呼或暗示提供方便;有的将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当“裸官”;有的利用公共权力或自身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等等。这些问题,说到底是一种公私利益冲突行为或存在公私利益冲突的危险,也属于一种特权现象,必须坚决反对。《决定》指出:“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规定,防止领导干部利用公共权力或自身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作风。”要按照《决定》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并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从体制机制上防止利益冲突、反对特权思想和作风。

需要指出的是,风气好不好,主要看领导。“上有所率,下有所进;上有所行,下有所仿。”党员领导干部是党的事业的组织者、推动者,又是党性党风的示范者、引领者,一言一行都是导向,都是影响社会的风向标。如果领导干部作风出了问题,就会像滚雪球一样,在社会上扩散蔓延,产生“蝴蝶效应”。领导干部自身做好了,行得端、走得正,才会有“向我看齐”的底气,普通党员干部的问题就比较容易解决,再顽固的歪风和积弊也能扭转。因此,改进党的作风,一定要从领导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抓起,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决定》关于围绕解决“四风”问题、密切联系群众建立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主要是针对领导干部作出的。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作表率、作榜样,在践行党性党风要求上带头,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上带头,在服务群众、联系群众上带头,在拒腐防变、保持廉洁上带头。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制度仅仅针对领导干部,广大党员和干部也都要按照这些制度严格约束自己,为解决“四风”问题、密切联系群众履行自己应尽的责任。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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