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在论述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时,强调“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这是党的代表大会首次将“以德为先”明确纳入用人标准,是党的干部政策的重大创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这一用人标准,深刻认识“以德为先”的重要性,对于加强党的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具有重大意义。
“以德为先”是德才兼备用人标准的深化和发展
以什么样的标准选干部、用干部,关系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时期,我们党形成了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把干部的德和才统一起来。1938年,毛泽东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提出了“才德兼备”的干部标准。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提出干部要“又红又专”。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提出干部队伍要革命化、年轻化、专业化、知识化的“四化”方针。面向新世纪,江泽民提出“选拔任用党政人才,要坚持德才兼备原则”的要求。但是,把“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作为一个统一的用人标准、强调“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是胡锦涛同志在2008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首次明确提出来的,习近平同志在这次会议上具体阐述了干部德的标准包括“干部的政治品德标准、职业道德标准、家庭美德标准和社会公德标准”四个方面,提出“把干部德的考评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首要依据”。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和2011年胡锦涛同志的“七一”讲话均重申:“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把干部的德放在首要位置”。这就更加鲜明地突出了“德”在选人用人标准和干部标准中的优先地位和主导作用,使得用人标准更加明确、用人导向更加鲜明,是对党的德才兼备用人标准和干部政策的继承、深化和重大发展。
“以德为先”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内在要求
我们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的唯一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我们党是由中国工人阶级中的精英分子和中国人民、中华民族中的优秀分子所组成,应为人民利益而不是为个人利益而奋斗,这是共产党人最高的德。如果没有忠于党和人民的大德大爱,没有共产党人的坚强党性和理想信念,要在艰难困苦的烽火岁月里坚持对敌斗争、在改革开放的复杂环境里不腐化变质是难以想象的。党的十八大对新形势下党员干部的德提出了明确要求:“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以实际行动彰显共产党人的人格力量。”这就要求我们在选人用人时,必须注重考察干部的德,考察干部是否是人群中的先进分子,是否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是否能做到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总体利益,是否做到了廉洁奉公、公道正派,是否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上是否存在问题。这种德,是党的宗旨和性质的内在的必然的要求,也是我们党不断发展壮大的可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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