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伦理的实现的“五大机制”(2)

经济伦理的实现的“五大机制”(2)

(三)宣教机制。价值牵引机制建构起来后,经济伦理主体就应该想办法让追随者和成员明白、知晓这种价值观,这样就必须建构经济伦理实现机制的第三大机制,即宣教机制。宣教机制对于成员道德素质的培养和提高极为重要,它不仅有助于提高成员的道德认识水平,陶冶道德情感,锻炼道德意志,而且有助于确立和坚定道德信念,形成道德行为习惯,从而提高整个组织的经济伦理实践水平,推动组织前进与发展。事实证明,也只有通过这种宣教活动,才能使成员对实践经济伦理产生基本认同,也才能使组织道德水准不断提升,从而更好地实现组织的经济目标和道德目标。

(四)主体机制。社会机制、价值牵引和宣教机制是经济伦理主体践履经济伦理的外部机制,但经济伦理要真正落到实处,最终还得依靠主体自身,主体自身的内部调控机制才是经济伦理实现的内因和动力,因此,经济伦理实现机制的建构还不能忘记发挥主体内部调控机制的作用。这种主体机制,是指主体为了实践经济伦理而建构的伦理道德方面的机制,具体说来,就是指主体的道德自律机制。

道德自律机制包括两个环节:一是义务自律,指主体在经济活动中以应履行的义务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主体把义务内化,然后自觉自愿地而不是受外在力量的强迫并不以获得相应回报为前提而去担当,义务才能现实化。此时,主体就做到了义务自律。义务自律约束并激励主体作出伦理选择,也为其他实现机制发挥作用创造条件。二是良心自律,主要表现为主体的良心对于主体行为的要求。良心是主体实践经济伦理行为的核心和基本构成,主要表现为主体在履行对组织成员、整个组织、社会的道德义务的过程中的一种深刻的责任感和自我评价能力,是主体意识中各种经济道德心理因素的有机结合。也可称为经济良心。它既可检查主体的行为动机,也可监督主体选择行为,还可评价、反省并提高主体行为的后果,是经济伦理的一种主体实现机制,对主体的伦理行为选择起着巨大作用。从根本上说,经济伦理的实现最终都要落实到主体的经济良心的培育上,一切经济伦理归根到底只有在转化为主体的经济良心时,才能有效地对主体的经济行为起到调节作用。

(五)校正机制。这是指经济伦理主体在践履经济伦理过程中对实施效果的检查、衡量,对实施错误的修正,对不适应实际的实施措施的更新等机制。因为经济伦理在价值牵引、宣教并得到主体的实施之后,主体并不能保证践履活动如期按照计划和方案执行,而不出现偏差,也不能保证经济伦理目标一定能够顺利达到,这样,主体就得建构一个校正机制。校正机制是为了达到经济伦理目标的机制,它实质上是主体在经济伦理指导下,对经济伦理实践的目标、决策、践履方案实施的再认识过程,是主体运用一定的操作机制和手段,对经济伦理实施过程进行操纵和约束,使其不任意活动或越出范围,而在预定轨道进行的过程。同时,由于环境和形势经常变化,践履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而践履方案又是预定的,可能会跟不上实践的发展步伐,此时,主体就要对践履方案进行更新。像这样一种由外部环境引发的反应行动是建构经济伦理实现机制的一个必要环节。

作者: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哲学院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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