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

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

(2013—2017年)

    三、完善党的思想建设方面的党内法规,为做好理论创新和理论武装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着眼于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以思想理论建设为根本、党性教育为核心、道德建设为基础,加大思想建设方面党内法规制定力度,积极探索理论创新和理论武装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推动思想建设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1.完善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健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作体制机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普及制度。健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制度。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学习培训阵地建设管理制度、学风建设制度以及学习培训纪律规定,强化刚性约束,增强学习效果。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工作条例,修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完善党员党性教育和分析制度。对照党章规定、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探索建立健全党性教育和分析的机制与办法,对党员坚持原则、履行义务、发挥作用等情况进行分析,强化党员党性意识。健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引导广大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3.完善党员、干部道德建设制度。针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道德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新形势下党员、干部道德指引,明确领导干部从政道德要求,健全道德评价考核办法,完善道德建设奖惩措施,督促引导党员、干部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四、完善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的党内法规,着力提高组织工作制度化水平

着眼于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进一步完善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党内法规,着力构建覆盖广泛、结构合理、功能健全的组织体系,着力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推动组织建设在制度化轨道上不断取得新进展。

1.完善干部宏观管理制度。抓紧制定加强干部宏观管理方面的规定,加强干部政策的规范,清理地方已出台的与中央政策不一致的规定,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规范干部职务名称,严禁擅自提高机构规格和干部职级待遇,防止干部任职年龄层层递减。

2.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党内法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修改完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和完善民主推荐,完善考察内容和方法,规范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从严规范破格提拔,完善任职回避制度,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制度,有效遏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3.完善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制度。抓紧制定改进完善干部考核工作的意见,把握考核干部的标准,突出德的考核,改进工作实绩考核,强化作风考核,树立以德为先、科学发展、注重作风的导向,切实改变一些领导干部片面追求生产总值、盲目攀比发展速度的现象。

4.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适时修订《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严格控制选任制领导干部任期内职务变动,规范干部轮岗交流,避免党政领导干部因调动频繁而引发短期行为。

5.完善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度。适时修订《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问责情形、规范问责方式。抓紧制定严格做好被问责干部工作安排的有关规定,严格被问责干部复出条件、程序和职务安排等,保证问责制度与党纪政纪处分、法律责任追究制度有效衔接。完善组织处理制度,通过调离岗位、免职、降职等方式,加大对不胜任、不称职干部的调整力度。

6.完善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制度。修改完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抓紧制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制定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明确各领域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目标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制度体系,推动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7.健全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党内法规。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完善和细化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制度。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优化党员队伍结构,疏通党员队伍出口,对不合格党员及时进行组织处理。健全党员民主评议制度、党内表彰制度。完善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制度,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

8.健全党管人才方面的党内法规。研究制定人才工作条例,加快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改进党管人才工作方式,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推动形成激发人才创造活力、鼓励人才干事创业的制度保障,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

    五、完善党的作风建设方面的党内法规,为推动作风转变提供强大动力

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着力点,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突出问题,加大作风建设方面党内法规建设力度,提高相关制度的集成性、针对性和执行力,为推进作风建设提供有力制度支撑。

1.完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完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包括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调查研究制度、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和下访制度、基层办公制度等,拓展和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把联系服务群众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重要任务和职责,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

2.完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方面的党内法规。清理以往反对和禁止铺张浪费行为的各项制度规定,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建设。制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决遏制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完善领导干部待遇方面的党内法规。按照既保证工作生活需要又从严从简的要求,修改完善领导干部住房、办公用房、用车、工作人员配备、医疗、休假休息、交通、安全警卫等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工作和生活待遇。

4.完善作风建设监督惩戒制度。健全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巡视工作范围。健全作风建设惩戒机制,明确违规违纪责任内容和惩罚措施,严格责任追究,以严明的纪律和严厉的惩戒督促党员干部切实改进作风。

    六、完善党的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党内法规,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围绕建设廉洁政治,加大教育、监督、惩处力度,以解决体制缺陷和制度漏洞为重点,加快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方面党内法规建设,提高制度安排的系统性、科学性,努力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1.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监督力量。研究制定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监督的制度,切实加大对一把手的监督力度。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充分发挥巡视工作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重要作用。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

2.完善预防腐败的党内法规。着眼于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努力形成一整套有效的预防腐败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建立预防腐败信息共享机制、预警机制和廉政指标体系,充分发挥现代科技手段在防治腐败中的作用。

3.完善查办腐败案件的党内法规。整合已有相关制度规定,研究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办理工作条例》,进一步完善办案程序、规范办案措施、提高办案质量。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置机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腐败案件。

4.完善纪律处分制度和党员申诉制度。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根据新形势新情况,增补处分情形,细化相关规定,明确处分标准,统一违纪行为名称,提高纪律处分的规范化水平。研究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处理党员申诉工作规定》,明确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程序,畅通受处分党员申诉渠道,健全申诉办理机制,切实保障党员的申诉权利。

5.完善处理检举、控告的制度。完善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检举、控告进行处理的程序规定,明确受理检举、控告的范围和方式,严格处理程序,对错告、误告、诬告行为予以明确界定,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行为,从制度上保护举报人、控告人的合法权益。

6.完善纪检监察体制机制。进一步明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机构设置、职能任务和工作制度。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制度,健全管理体制、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作用。完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纪律检查工作制度。

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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