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官员被盗辞保安,如何理解?(4)

【案例】官员被盗辞保安,如何理解?(4)

官员被盗辞保安”是一封举报信

10月10日夜,南京浦口区工商局局长张某办公室被盗,保安老王报警。不料,老王被要求“不要去派出所做笔录”,随后被“劝退”回家。目前,小偷已被抓获,工商局坚决否认有大批名烟、名酒被盗,警方也拒绝披露案情。

既然确实发现遭贼,何以不让保安去派出所做笔录?既然案件已经破获,又是办公室失窃,为何拒绝披露案情?难道涉及国家秘密?既然没提到巨额损失,且小偷已被抓获,为何要劝退“保安”走人?这位倒霉的保安,到底因为自身失职,还是因为掌握了不为人知的秘密,让失窃官员心虚不安而遭遇辞退?工商局坚决否认有大批名烟、名酒被盗,那么小偷到底偷了些什么?

这个局长失窃案中到底有无涉嫌腐败的线索,还需相关部门跟进调查,廓清真相。这个案子同时也是一封举报信,期待当地纪委问号拉直。当然,也只有启动真正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才能打消公众对官员动辄产生腐败的联想,才能终结“官员被盗辞保安”这样的黑色幽默。

【启示与思考】

局长办公室失窃,不能当做私人事件来看待,因为它发生的场所是公共部门,而非私人居所。因此,此事理当报案,而不应取决于局长个人乃至部门的意愿。保安在失窃后的第一时间报警,并无不妥。

但事后保安的遭遇,令事件真相蒙上一层“雾霾”。物业公司不但辞退保安,且保安主管还令其不要去派出所做笔录。虽说辞退保安确实系物业公司“内部的事情”,但适逢关键时刻,保安“无缘无故”被辞,终究令人遐想。

这原本是件极普通的盗窃案,之所以得到舆论选择性关注,完全因为其中的一个悖逆常理的细节:保安报警本是惯常做法,却为何被公司辞退呢?又为何要求“不要去派出所做笔录”?不报警不作为的保安才应该辞退,人们据此便自然容易生出一些嫌隙来。但恰恰是在这个引起猜忌的环节上,当地却以“物业公司内部的事情”为由,抛给公众一个“具体原因不明确”。得知辞退原因并不难,也不损害第三方利益,鉴于辞退本身与事件的紧密关联性,这种应对舆论的方式便难消公众的猜疑。

在应对舆情危机时,不乏一些因舆论误读而产生的误伤事件,此时更应该以合乎逻辑、合乎常理的解释做好平息工作,任何纰漏和瑕疵都可能导致更深的隔阂,甚至陷入“把无说成有”的尴尬境地。比如,盗窃案事发10月10日,距今已一个多月,对于盗窃的物品应十分清楚。对于公众十分关心的到底有没有名烟酒的疑问,一方面浦口区委宣传部声称没有,另一方面警方却又拒绝披露任何细节。

或许由宣传部门统一回应有舆情应对上的考虑,但案件中的信息首先是公安机关掌握的,警方的沉默与信息公开上的垄断,很容易带给公众更多的疑惑空间。

在任何涉及官员的事件中,公共舆论总是会戴着“有色眼镜”进行“有罪推定”的,这是舆论监督的价值使然。而要消除舆论的这种“傲慢与偏见”,就必须拿出充分而完整的证据来,不留下任何值得怀疑和指摘的逻辑漏洞。打比方说,应对此类舆情危机犹如打官司,当举证的责任倒置到官方之后,稍微举证上的不足或矛盾之处,都可能导致其公信力上的失利。很多时候,原本普通的事件往往因为释疑上有违常理、有违常识、有瑕疵漏洞,反倒最终变得扑朔迷离、真相难求,有理都说不清了。个中教训,值得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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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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