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经过长期奋斗和探索,中国人民已经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找到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道路,初步掌握了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规律,这就是把坚持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当前,中国共产党正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一活动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了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生动实践。在中国,离开了共产党的领导,民主政治就失去了主心骨,人民当家作主就成了一句空话。
在长期探索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中,我们取得了一些丰富而重要的经验。
第一,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把保障人民权利与集中国家权力统一起来。权利保障是中国民主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改革开放给中国人民带来了充分的经济、社会自由,权利的开放和保障,激发了亿万中国人民的生产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资源禀赋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的条件下,由于人民生产积极性的提高,中国经济出现了历史性的飞跃。中国民主建设另一个重要方面是国家权力的集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掌握国家权力的根本途径和实现形式。中国共产党的长期执政地位,即“共产党领导”是国家权力集中的制度体现。权力的集中,保证了中国实现更具效率的集约化发展。
第二,在工业化阶段,选择协商民主为民主政治建设的重点内容。协商民主是中国民主的重要形式。工业化阶段是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革和转型的时期,社会矛盾大量存在,易于发生冲突和动荡。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诸多经验证明,在工业化阶段实行竞争性的选举,开放社会参与的权力通道,可能会导致阶级与群体斗争的加剧,引发社会冲突和动荡。
在工业化阶段重点发展协商民主是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经验。重点发展协商民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选举民主给工业化进程中的社会增加社会矛盾和冲突的可能性,有利于减少社会矛盾,扩大社会共识;有利于提高民主质量,避免片面性,把“服从多数”和“尊重少数”统一起来;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降低政治成本。
第三,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循序渐进扩大和发展人民权利。保障人民的权利是民主政治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但人民权利的实现和扩大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许多发展中国家的民主政治之路充满了坎坷和曲折,甚至遭遇“民主失败”,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人民权利的急遽扩大超过了政治制度和体制的最大承载能力,形成了权利超速现象。
马克思主义的权利观认为,权利不是观念的产物而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产物,它是伴随着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而不断扩大和增长的,并非与生俱来,也不是单纯靠政治斗争争取来的。权利在本质上是历史的、相对的。人们只有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才有可能享有相应的权利。因此,中国发展人民权利的根本之道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通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人民权利的发展创造条件,带动人民权利的扩大和发展。这是中国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权利意识不断上升的复杂社会环境中依然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经验之一。
第四,在民主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中,采取问题推动和试点推进的策略。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改革策略被形象地称为“摸着石头过河”,即从实践中的问题出发而不是从观念出发,尽可能地通过实验、试点,逐步推广。这是中国改革和民主建设一项成功策略。政治体制改革和推进民主政治责任重大,也具有高度的风险。改革一旦失误,后果严重,甚至难以补救,各国历史上这样的教训不少。改革过程中存在一些失误是难免的,但只要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则可以承受,失误或失败还可以加深我们对客观规律的认识,有利于找出更加科学、正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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