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反四风,对“公款节礼”说“不”(3)

【案例】反四风,对“公款节礼”说“不”(3)

禁令的生命在于执行。公款送礼,一掷千金、铺张浪费,是典型的奢靡之风,必须坚决刹住。就元旦、春节期间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问题,中央纪委提前发出禁令,既是为了早打招呼,早作提醒,“规矩立在先,丑话说在前”,也是为了防止在生产、流通等环节造成严重浪费。倡导节俭文明、反对铺张浪费,党风政风是关键。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深刻领会通知精神,不折不扣把禁令落到实处,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勤俭节约、移风易俗,从自身做起,不送一份年货,不收一份节礼,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

令行禁止最重要。禁令出台后,执纪监督就成为影响效果的重要因素。执纪严明,才足以让人警醒、予人震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务必态度明确、行动坚决,强化监督、严肃执纪,对顶风违纪行为要快查快办,坚持露头就打、落地就抓,只有“绝不例外”,不搞“下不为例”,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典型案例,及时予以通报曝光,以儆效尤,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震慑力。

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纠正“四风”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是一场非打不可、必须打赢的持久战。从“月饼禁令”取得令人欣喜的变化,到“贺卡禁令”发出后立竿见影的效果,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只要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决心和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一个“标”一个“标”地治理,坚持到底、久久为功,就一定能够不断取得反对“四风”的新胜利,过一个又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佳节。

禁止元旦春节公款赠送节礼,彰显制度零容忍

自从中央发出作风建设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的号召之后,每逢节假日,中纪委都要下发相关文件,对节日期间送礼现象进行规制。之前,在中秋国庆双节前一个多月,中纪委就发出通知要求禁止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如今中纪委又在元旦春节之前一个月就发出通知,禁止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赠送节礼现象,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元旦春节。

中纪委提前一个月就发出通知,凸显中纪委对节日腐败现象的重视。中秋节、春节等都是举家团圆的日子,团圆免不了要聚餐抽烟喝酒,而有些人就是拉大旗作虎皮,以节日送礼的幌子给公职人员送礼、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而一些思想不坚定的公职人员见钱眼开,收取人家的财物。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短,在实际工作中就无法做到秉公办事,权力成了这部分公职人员以权谋私的工具。节日送礼成了滋生腐败的温床。反对“四风”,正是要旗帜鲜明地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节假日是公职人员腐败的高发季节、重灾区,更需要重点整治。

中纪委提前一个月发通知,就是提前给广大公职人员打预防针。在节假日期间不能有公款赠送节日礼品现象,也不能收取其他人送的节日礼品。说实话,如此做也是为了公职人员好,公职人员腐败即便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十八大之后,中纪委组织多批次巡视组到各央企、各地方巡视,既打老虎又打苍蝇,先后有李春城、季建业、廖少华等高管落马,空前的反腐败力度,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爱戴。节假日期间送节礼,收节礼的公职人员也会做贼心虚,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做了亏心事的公职人员会惶惶不可终日。收取节礼,不但会损害自身形象,把自己搞得臭名昭著、身败名裂,更会让党内充满乌烟瘴气、歪风邪气,败坏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因此,对于节日腐败的害群之马,有必要重拳打击。

中纪委发布的节礼禁令,是防治腐败的先锋官、先行军,但关键还在落实上。公职人员要从作风建设、反对四风、群众路线、勤政政府、廉政政府的高度认识节礼禁令的重要性,认真贯彻、执行节礼禁令,在元旦、春节期间坚决不送、收他人的节礼。纪检监察机关、媒体、广大人民群众也要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一旦发现有公职人员送礼的情况,要积极检举,让节日送礼现象销声匿迹。

愿公职人员认真贯彻、执行节礼禁令,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元旦春节。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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