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房企欠税”之争未尝不是一件好事(3)

【案例】“房企欠税”之争未尝不是一件好事(3)

地方税务部门没掌握房企土地增税数据

专家:土地增值税是征管非常复杂税种

富力地产上述负责人表示,挂账手法就是这样的,没有什么负面的实质性的影响。

央视报道指出,不过房地产企业这种做法却给国家税收造成了窟窿。房地产企业敢这样做,是没有感受到来自税务部分确实的压力。根据我国法律,纳税人未按规定缴税,税务机关限期责令缴纳税款外,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的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企业面临数额巨大的罚款,负责人也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但实际情况却是,地产公司并未受到惩处。

为此,央视记者对管辖富力地产的广州地税局进行了解情况时,广州地税局回复称,这超出其管辖范围。此外,佛山顺德税务部门表示,没有掌握辖区内碧桂园土地增税的数据。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表示,土地增值税实际上是一个征管非常复杂的一个税种,对税务部门的征管能力要求非常高,如果你达不到的话,那么土地增值税就征不到位。

李劲松表示,有很多房地产公司注册在境外,假如说以后它把资产都转移了,公司名存实亡成了一个空壳公司,这种情况下不管他账面挂欠多少土地增值税,国家其实都无从征缴。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副司长杨遂周表示,核定一个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率,比如说核定10%、5%、6%等等,地方自由裁量权比较大,不仅使国家税款造成流失,而且还可能出现一些税收的违纪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官员表示,土地增值税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国家税务总局将对一些违反国家税收法规的恶意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任志强批央视“房企欠税3.8万亿”报道愚蠢无知

京华时报记者24日晚分别致电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中提及的多家“欠税”房企,截至发稿未获正面回应。24日晚,在报道中被指“欠税”的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志强通过个人微博连发数条帖子做出回应,称土地增值税是按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比例在预售时先预缴的税种,不存在逃税、避税和拖欠的可能。他还直指相关报道“愚蠢无知”。

“土地增值税是按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比例在预售时先预缴,按项目进度和完成的条件进行最终结算的纳税方式。政府的预缴正是无偿提前占用企业流动资金的纳税方式。”任志强说,企业在项目预缴土增税时就必须预提应缴未缴的土增税成本并列入公布的科目中说明这些应缴未缴的税项,但在未达到税法规定的结算条件时,可以不缴,并不违背税法,也非拖欠。

达到结算条件时,项目会重新进行结算,并根据实际结算调整预算情况。有的项目在结算时会提高实际上缴的数额,有的则会因预算成本的增加而减少土增税的缴纳数额,甚至有可能实际上应缴数小于已经预缴的土增税。因此在税法中有“多退少补”的规定。这一规定说明,预算中计提的应缴未缴土增税科目中的数并非为结算时的实际缴税数。

任志强表示,一个集团中单独结算的项目,分别在不同的税务局管辖下,每个项目的进度不同,必然有大量的项目未达到税法的结算时间,就必然汇总为一个巨大的应缴未缴数,但分散到各个项目也许只剩下的是结算的收尾数。不排除项目公司合法利用税法中的规定拖延应结算的条件,如将预售的条件结点拖后,大项目分别领取预售证,等待现房或准现房时才开始销售等,不违背税法就行。这只能说是预缴税后结算的制度结果。企业会高预提,以减少后期风险。如果尾盘处理或降价则必然减少结算时的实际缴税额。

任志强说,确实有的项目可能有已达结算条件而未结算的情况。税务部门会在完不成税收增长任务时深查或催税,房企无法偷税、避税。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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