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边贸易协定不可替代
由于多哈回合谈判一再陷入僵局,区域性和双边贸易协定已变得越来越普遍,且这种趋势一时难以扭转。当前以《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协定》、《跨大西洋贸易和投资伙伴关系协定》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为代表的“大块头”区域自贸谈判陆续展开,且呈方兴未艾之势。世贸组织的统计显示,截至2013年7月31日,全球向世贸组织通报的区域性贸易协定多达575个,其中生效的有379个。
(图为巴厘岛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第二十一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内景。)
“区域性与双边贸易安排无法取代多边贸易体制,最多只能作为其补充。”现任香港经纶国际研究院学术研究副总裁的罗柏年指出,区域性贸易协定不可避免地存在歧视性、不稳定、成本高等先天不足。他认为,大量区域性贸易协定会衍生出不同的贸易规则,长此以往,区域性贸易协定会陷入歧视性、贸易成本上升以及世界贸易碎片化的泥沼。
“认为一系列分散的区域性贸易协定能够取代世贸组织和多边贸易体制本身就是个错误,”罗柏年说。
罗柏年认为,如何利用好现有区域性贸易协定,使其为世贸组织服务是该组织发展的当务之急。他建议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首先从那些不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内容起步,而后逐步重塑和完善多边贸易体制框架。这需要各国政府作出郑重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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