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世锦:如何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3)

刘世锦:如何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3)

刘世锦:健全优胜劣汰的市场化退出机制,也是完善市场规则的重要方面,而且在当前和今后较长一个时期具有突出的现实意义。市场体系有进有退,退出不畅是我国市场体系运行中的一个重要缺陷。当前我国经济运行中面临着相当严重的产能过剩问题。与历史上曾经多次出现的产能过剩不同,这一轮产能过剩是在大多数重要产品达到或接近历史需求峰值的情况下出现的,因而具有长期过剩的特点。一般的产能过剩是市场经济的常态,但严重产能过剩的出现,一个重要原因是缺少有效的市场化退出机制。

《决定》提出要健全优胜劣汰的市场化退出机制,完善企业破产制度。一方面,要发挥市场在优胜劣汰中的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哪些企业胜出,哪些企业出局,要通过市场竞争做出选择,而不能由政府说了算。在企业破产和兼并重组等问题上,要坚持企业自主原则,防止政府搞“拉郎配”;要鼓励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防止地方保护。另一方面,政府应把主要精力放在为企业退出和重整创造不可缺少的外部条件上,如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开辟再就业门路、组织职业培训、为兼并重组提供必要金融支持等。

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决定价格的作用

《21世纪》:《决定》第10条提出,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那么您怎么看待在这个过程中政府的角色?

刘世锦: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仍然是市场体系建设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决定》强调指出,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要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进而调节供求关系、优化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也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集中体现。所以,应当尽可能地减少政府干预,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决定价格的作用。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完全不干预。例如,当出现欺行霸市、假冒伪劣、不适当垄断、不正当竞争等行为时,政府的干预是必不可少的。但这种干预是为了维护市场秩序,使市场正常发挥决定价格的作用,而不是替代市场的作用。

《21世纪》:《决定》指出,要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的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您认为如何推进这些基础产业和服务业领域的价格改革?

刘世锦:这些领域往往是自然垄断环节与竞争性环节并存,而后者的价格应当经由市场形成。但在实践中,这些领域基本上仍由政府定价。随着技术进步和管理方式的改进,有些原来属于不可竞争的变得可以竞争了,竞争性环节的范围相应扩大。

例如,电子通讯技术的快速发展,使电信业务从接入到增值服务的竞争都显著加强;铁路行业实行网运分离的改革后,运营商之间可以展开竞争性定价。因此,必须加快推进上述领域的价格形成机制改革,采用新的技术和管理方式,能由市场定价的尽可能交给市场。另一方面,仍要由政府定价的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设施、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政府在确定这些价格时,也要充分考虑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同时要提高政府定价过程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特别是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调整,在可能情况下,应公开成本构成等重要信息;举行价格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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