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加大执纪监督力度(3)

切实加大执纪监督力度(3)

核心提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同时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了新的部署,表明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为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方向。面对当前一些地方纪律松弛,腐败现象依然多发,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局面,我们必须全面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解放思想、创新驱动,切实加大执纪监督力度,更好地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坚强保证。

着眼长远、未雨绸缪,加强执纪监督的战略谋划和政策储备

新形势下,党面临的“四大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四种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的任务更加繁重。我们应以开阔的视野和发展的眼光,正确看待和处理改革中的问题,加强战略谋划和政策储备,更加有效地做好执纪监督工作,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加强对改革中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总是新体制漏洞的第一发现者和利用者,任何改革都可能滋生新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要加强对改革中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紧紧围绕深化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严肃政治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健全防范制度,保证政令畅通。

坚持循序渐进。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保障、提高执纪监督能力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必须坚持循序渐进。要根据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改进巡视制度,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等内容,紧密结合实际进行科学设计,统筹谋划,制定具体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坚持边领会、边实践,从简单说起,从能做的做起,由简到繁、由浅入深、由易到难,步步为营,积小胜为大胜。

着力提高治理能力。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既赋予纪检监察机关更多的权力,为充分履行职责提供了更为有利的条件,同时也赋予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更多的责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以“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为重要标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执纪监督能力。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反腐败制度体系建设,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巩固和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决纠正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守责任担当,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更大成效。

(作者系湖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责任编辑:姜波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